第16章 执业资格(4/7)
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考试科目
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药理、卫生法规、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
执业助理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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