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家庭心理治疗(2/8)
到前面所说的不亚于一位医生的作用。
家庭治疗有三个基本设想:
(1) 针对整个家庭成员,进行团体心理治疗,矫正共有的心理病态;
(2) “被确诊的病人”所存在的问题,只不过是问题或症状而已,其家庭本身才是“病人”或“病因”;
(3) 治疗者应避免卷入纠纷,而应在家庭内部调节人际关系,促进谅解,使家庭成员了解家庭中的病态情感结构及其发展过程,改善和整合家庭功能,产生治疗性的影响,达到和睦相爱,向正确方向发展。
家庭心理治疗的方法很多,如婚姻心理角色调节治疗、行为矫正治疗、交往分析、实验和结构家庭治疗、家庭系统治疗等等。
家庭问题愈严重,成员愈是相互隔绝,治疗难度就越大。作为心理治疗者,要做家庭治疗的主持人,就必须要促使家庭成员之间彼此从思想感情上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互相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使得成员之间真正从了解走向理解,最终获得心理谅解,这样的治疗往往会在短期内收到实效。
家庭治疗最早出现于本世纪40年代后期,西奥多·利兹(theodore lidz,1949)的研究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属常分裂成相互对抗的小团体,呈现分裂现象,在家庭中占主 导地位的父母之间常因一方性格强硬而过分影响夫妻与家庭关系,呈“扭曲(ske)”的病态家庭人际关系。
着名的人类学家gregory baten (1956)fa lyan wyhne (1958)等的研究也发现不良的家庭关系对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病程及预后都有不利的影响。为此,一些原本从事心理分析的精神科医生开始尝试以病人的整个家庭为治疗对象,试图通过改 善家庭关系来解决个人心理问题,以消除精神症状。
许多学者各自开展了这种治疗,取得 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nathan aekeran (1958)还着书《家庭生活的精神动力学》对家庭治 疗方式加以宣扬,提倡治疗者应把着眼点从病人的“个体”立场扩展到“家庭”的整体,成 为家庭治疗开始发展的标志。
1962年家庭治疗作为一种新的心理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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