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贾斯普雷特的学习方法(5/7)
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
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贾斯普雷特的父系就是被认定为第五种姓。)
种姓世袭,不易更改。社会地位高低、经济状况好坏,大多与种姓有关。因为阶级过大就会变成种姓,一旦种姓完成,低阶层上升基本不可能。
尽管印度独立以来,已废除种姓制度,但几千年来种姓制度造成的种姓歧视在印度仍相当严重。
禁忌与食物接触
印度教徒只可吃婆罗门和与他同一种姓的人的食物。由牛油煮的食物任何种姓也可食。在进食前会专门洗澡,素食戒酒者也比食肉的地位高。
政治权力
由于种姓制度与地域紧密结合,并有明显的区域范围,因此其政治权力可依区域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地方的小王国或地区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别聚落内的种姓。
这三个层级的权力运作虽有高低之分,而且差异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权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尔纳阶序中的刹帝利,而且都会宣称其权力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即使实际上未必如此。尼泊尔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不同:婆罗门与刹帝利远多于首陀罗,是印度的婆罗门有意为之的结果。
关于种姓的深度理解
“种姓”(caste,或译为卡斯特)一词源自拉丁语的cast,原为“纯洁”之意。“种姓”一词原为“宗族”之意, 后来随佛教传入中国,有时被转用来称呼瓦尔那。
在中文世界出现用词混淆的情况:“种姓”既可以是指印度教经典所叙述的“vārna”(即瓦尔那,原义是颜色),也被用来指涉实际生活中运作的“jāti”(即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并非一套绝对的社会阶层,而是借由许多不同的标准建立起来的一套相对阶序,这些标准诸如:是否吃素、是否杀牛以及是否接触尸体等等,这些标准背后的核心概念是一套“洁净与不洁”的价值观,然而该价值观却受到实际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影响。
为此,古代印度的婆罗门发展出一套称为“瓦尔那”的分类架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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