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海上花魁(2/6)
丽时尚的歌手在台上演出,不用涂厚厚的妆,有时还会跟着哼唱几句,不过要躲着点师父,因为被师父听到会呵斥她,说流行音乐俗不可耐,是麻痹现代人精神的糟粕。
她有个师兄,已经脱离了戏班演出,常年在县城跑生意。偶尔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新奇的玩意做礼物。师兄好像对她有意思,因为只有送她的礼物与众不同,有时是一件漂亮衣服,有时是一朵红色的花。但是她不喜欢师兄,她只是更向往外面自由的生活。
“阿云,你听说了吗?最近城里在办一款选秀节目,是从全国海选唱歌好听的女孩子。我觉得,那几个被评委看好的种子选手都不如你。海选还没结束,你不是最喜欢唱歌了吗?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一次师兄回来后神神秘秘的把她拉到一边。
“可是,师父不会同意我去唱流行歌曲的。”阿云一边卸妆一边回答,她才刚刚结束一场演出。
“他同不同意有个屁用,成天说流行音乐是糟粕,我看戏曲才是糟粕,迟早要被埋没在时代里的东西。你看现在除了老年人还有几个喜欢看戏。”师兄骂骂咧咧道,他以前也没少挨师父打。
“可是,我看剧院每次开场还是会有很多人来的啊。”阿云说。他们现在已经有了固定的剧院。
“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呀,我的好师妹。你这张脸,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以后只能埋没在粉墨之下,最后再找个人嫁了。这样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你甘心吗?”师兄问。
“我不甘心。”阿云咬牙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电视上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了。
“可是,我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的收入全都在师父那里,剧场也离不开我,我去跟师父说他肯定不会同意。”阿云说。
“你不用征求他的同意,你跟着我走,我这些年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师兄说。
她犹豫了,她看出了师兄有私心。
“你不用担心,这场选秀最后的冠军奖金有一百万,季军也有十万,我不信咱们最后连一个奖都拿不到。等你拿了奖以后,可以把我为你花过的钱都还给我,这样你就不欠我的了。”师兄说。
她同意了师兄的提议,收拾好所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证件跟着师兄去了大城市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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