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1/28)
【题解】
本卷与前四卷内容不相连属。前四卷所载,皆周穆王远征西域往返之事,本卷所载,为周穆王在中原巡行、狩猎事。这一卷所记穆王活动范围大致在今河南郑州至许昌一带,其时间据今本《竹书纪年》,则在周穆王十四年至十六年之间。周穆王在巡行过程中,接见并宴请了许国男爵,设置了以圃田为中心的十个山泽官,建范宫、造西台、狩猎、捕虎;祭先王、拜夏启故居、作诗哀民,最后又回到别都南郑。
据丁谦《穆天子传地理考证》:“此卷舛错甚多。考《竹书纪年》,畋于军丘,翟人侵毕(即本卷‘毕人告戎’)蒐萍泽、作虎牢,均十四年事(当作十五年);留昆氏来宾、作重璧台(即本卷‘作台以为西居’)、观于盐泽,均十五年事(当作十六年)。而霍侯之薨,亦在是年,此皆前后错乱。又梦羿射于塗山,宜列于‘曰有阴雨’之先;‘是以选扐,载之神人’二句,似与‘祭公占之’为一事。此皆分裂数处,致文意不贯。晋人奉敕校缀次第,何同出汲冢之《纪年》亦不取以互讐?未免草率。又按《左传》昭四年言穆王有塗山之会,《竹书纪年》言穆王三十九年,王会诸侯于塗山。未必非先因是梦,后见诸实事。”故本卷所载穆王行程、时间、所历事件,皆因错简而有颠倒错乱。但晋人整理原书已如此,不能强作移改。
本卷脱阙之文亦有四十余处之多,有的地方可以酌采前人之说或根据上下文意填补其缺,试作通译,但有的地方则未可臆测。凡文意有难明之处,注释只好存疑,译文也只能付缺。
5-1 宝处〔1〕。曰天子四日休于泽〔2〕,于是射鸟猎兽。丁丑〔3〕,天子□雨〔4〕,乃至〔5〕,祭父自圃郑来谒〔6〕:留昆归玉百枚〔7〕;陖翟致赂〔8〕,良马百驷〔9〕,归毕之宝〔10〕,以诘其成〔11〕。陖子胡□东牡〔12〕。见许男于洧上〔13〕。祭父以天子命辞曰〔14〕:“去兹羔,用玉帛见〔15〕。”许男不敢辞〔16〕,还取束帛加璧〔17〕。□毛公举幣玉〔18〕。是日也,天子饮许男于洧上〔19〕。天子曰:“朕非许邦〔20〕,而恤百姓□也〔21〕,咎氏宴饮毋有礼〔22〕。”许男不敢辞,升坐于出尊〔23〕,乃用宴乐〔24〕。天子赐许男骏马十六〔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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