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6/25)
、佩饰美好无比。服,于此指佩带之物,不一定是祭服。
〔33〕秋癸亥:丁谦《干支表》:“仲秋癸亥,距前二十六日,觞重氏。” 海按:顾实作“八月初一日”,亦距前二十六日。檀萃、陈逢衡以“秋”字属上,故作“休秋”解。翟云升认为“秋上疑脱‘于采石之山’五字及‘仲’字。”丁谦、顾实俱疑“秋”上当脱“仲”字。译文据此补“仲”字。
〔34〕:人名,重氏部落首领。此二字不见于字书,音义未详。檀萃云:“其君名,音鸳。” 洪颐煊云:“《北海相景君铭》‘元二寡’,《曹全碑》‘抚育寡’,皆作。疑古字。” 王贻樑案:“即,亦即之异体。古角字作,故极易变作,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字即作‘’,极近‘’。” 海按:据上说,“”字或古文“”,“”即“(guān)”之异体。
〔35〕银乌:银制乌形器物。檀萃云:“银乌犹铜乌,所以相风。” 陈逢衡云:“银乌疑酒器。” 王贻樑案:“银乌者,疑为银制乌形酒器。”隻:“雙”(双)字省文。说见卷二“于是载玉万隻”注。 陈逢衡云:“隻即雙字。”
〔36〕箭:竹笋。檀萃:“,古筍字。箭,箭萌,亦筍也。” 海按:,为古文“筍”字,与箭同为竹笋。当与桂、姜同为干燥后的食物。 洪颐煊校云:“震煊云:‘’当作‘’。古文攸通作‘卣’,作竹下‘卣’者,因作竹下攸耳。筱,箭类也。” 王贻樑案:“由所赐物品看,箭释为箭竹可取。……当之讹,读筱。《说文》:‘筱,箭属,小竹也。’亦名篠。”此又备一说。
〔37〕百:即百笥。笥(s≈igrave;),古代盛食品、衣物的方形竹器,似今竹筐。王贻樑案:“字在此当进而读为‘笥’。《说文》:‘笥,饭及衣之器也。’……核之出土实物,笥正是方形竹筐。马王堆一号、三号墓所出竹笥中,盛有各种食物、药物、丝织品、香料等。尤其引人注目者,正有桂、姜在其中。凡此皆可证明此读‘笥’不误。”
〔38〕丝雕官:丝绳流苏和雕彩管状乐器,参见卷二2-9节注〔16〕。,字书无,或“绹”之古文。檀萃云:“音,今之丝流苏也。” 王贻樑案:“疑读为缫(璪)。《周礼·夏官·弁师》注:‘缫,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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