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18/27)
:“玉果,《水经·河水注》、《御览》及《艺文类聚》玉部引均同,惟《说文系传》玉部引《穆天子传》曰:‘天子之宝玉琨’,注曰:‘琨,石似珠也。’《传》、《注》文俱不同。盖果、琨一声之转,故通用。” 王贻樑案:“玉果,即如果之玉。《说文》:‘琨,石之美者。’《韵会》:‘琨,一曰石似珠。’是两者近同。” 海按:郭注中“如”字误作“女”,此依洪校本改。范本、《汉魏丛书》本又作“大”,似形近而误。
〔7〕璿(xu≈aacute;n)珠:美玉之珠。郭璞注:“璿,玉类也。音旋。”
〔8〕烛银:光亮耀眼的银器。郭璞注:“银有精光如烛。” 顾实云:“烛银,盖即以银之光耀,能烛照人面,故名。卷二云‘白银之麕’,则银为白金也。” 王贻樑案:“《尔雅·释器》:‘白金谓之银,其美者谓之镣。’……此烛银即镣,乃质地精美,光华耀目之银。”
〔9〕黄金之膏:或溶黄金成为膏汁,用来塗饰器物。 顾实云:“黄金之膏,未审何物。或即金泥(盖以纯金为之),用以涂饰器物者欤?” 王贻樑案:“顾先生疑为金泥可参。考古发掘在西周宫室墙壁上有塗金现象(材料待发),盖即以金泥塗敷,但尚未知具体情况。” 海按:郭璞注:“金膏亦犹玉膏,皆其精汋也。”洪校云:“汋,《太平御览》八百十一引作‘液’。”可见“黄金之膏”亦黄金溶液之类。
〔10〕万金:此指价值万金、极言其宝贵。
〔11〕□:此处阙文较多。郭璞注:“自万金以下,宜次言‘诸侯之珤千金,大夫之珤百金。’此书残缺,集录者不续以见阙文耳。”译文依郭注补足。
〔12〕鹿人:洪颐煊校称孙同元云“‘鹿人’疑‘庶人’之讹。” 王贻樑案:“此与天子、士等对言,必作‘庶人’为是。”译文从此说。
〔13〕射人:疑为良弓之名。 步剑:或为步光之剑,古代名剑。郭璞注:“步剑,疑步光之剑也。” 顾实云:“‘天子之弓’一段,阙文甚多,不可全晓。弓箭为射猎之具,狗马尤为需要。”
〔14〕犀□:此阙文或作“角”字,故“犀角之器价值千金”。郭璞注:“犀似水牛,库脚,脚为三蹄,黑色。” 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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