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万四百二十五(13/31)
振弱伐暴,以安刘氏社稷,所愿也。
可属社稷
【西汉书】:霍光,学子孟,骠骑将军去病弟也。任光为车骑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敬,未尝有过,甚见亲爱。征和二年,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上年老宠姬钩弋赵婕妤,有男,上心欲以为嗣,命大臣辅之。察群臣,惟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辅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祚宫,病笃,光泣涕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君未晓前画意耶?立少子,君行周公事。上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太子袭尊号,是为孝昭皇帝,年八岁。政事一决于光。
拟仪社稷
【东汉书】《孔融传》:融上疏,言荆州牧刘表,桀逆放恣,所为不轨,至乃郊祀天地,拟仪社稷,虽昏恶极,罪不容诛。
小宰社稷
【东汉书】:刘梁,字曼山。桓帝时举孝廉,除北新城长。告县人曰:昔文翁在蜀,道著巴汉;庚桑琐隶,风移。吾虽小宰,犹有社稷。苟赴期会,理文墨,岂本志乎?
嗣守社稷
【晋书】《载记》《慕容超传》:超有母妻在长安,为姚兴所拘。贵超称藩永太乐诸伎,若不可使,送吴口千人。超下书,遣群臣详议。左仆射晖议曰:陛下嗣守社稷,不宜以私亲之故,而降统天之尊。又太乐诸伎,皆是前世伶人,不可与之,使移风易俗。宜掠吴口与之也。
可付社稷
【北史】:魏江阳王孙善,少随父至江南。隋开皇初,拜内史侍郎。尝言于上曰:可付社稷者,唯独高颖。
仪形社稷
【北史】:魏汤平幽王第五子匡,有气节,孝文器之,谓曰:叔文不能仪形社稷,匡辅朕躬。
大孝安社稷
【新唐书】《承天皇帝传》:始王建宁,英毅有才略,善骑射。禄山乱,典亲兵扈车驾渡渭。百姓遮道留太子。太子使喻曰:至尊播迁,吾何以违左右乎?进说曰:大孝安社稷。
许唐社稷
【资治通鉴】:昭宗光化三年十一月,左军中尉刘季述等,迁上适少阳院,立为太上皇。矫诏令皇太子嗣位。朱全忠在定州行营,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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