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万二千四十三(1/41)
二十有酒
赐 酒
【书林事类】
晋文公献楚俘于周王,赐之鬯一卣。卣,器也。,黑黍。鬯,香草,和酒以降神。册魏公九锡文曰:“是用锡君,鬯一卣。”《周礼》酒正掌酒,言逮下之恩,赐颁皆有法以行之。注法尊卑之差。酒正,凡秩酒者,以书契授之。注,秩,常也,谓老臣常受酒。《礼》:君若赐之爵,即越席而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侯,君卒爵,然后虚爵。注,不敢先君尽之。《礼》:酒肉之赐不再拜。再,重也。不重拜,轻也。
【史记】
晋击秦缪公伤,于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围。遂脱缪公而返,生得晋君。初缪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逐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乃皆赐酒而赦之。
【南史】
《宋彭城王义康传》:义康以事出镇豫章,实幽之也。会稽长公主,于兄弟为长,帝所亲敬。上尝就主宴集,甚欢。主起再拜稽首,悲不自胜。上不晓其意,起自扶之。主曰:“车子岁暮,必不见容。特乞其命。”因恸哭,上亦流涕,指将山曰:“必无此虑,若违今誓,便是负初宁陵。”即封所饮酒赐义康,曰会稽姊饮,忆弟所饮余,今封送。车子,义康小字也。
【隋书】
《王谊传》:高宜受禅,谊奉使突厥。上喜稽旨,进封郢国公。未几,其子奉孝卒,逾年谊上表。言公主少请除服。御史大夫杨素劾之,有诏勿治。然恩礼稍薄,谊颇怨望。或告谊谋反,上令案其事。主者奏谊有不逊之言,实无反状。
上赐酒而释之。
【唐会要】
贞观十七年十一月,太宗诏曰:“天下宜赐三日。自汉魏已来,或赐牛酒,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其男子年七十已上,量给酒米面。”
【次柳氏旧闻】
玄宗善八分书,将命相。先以御书其姓名置案上,会太子入视,上举金瓯覆其名,以告之曰:“宰相名,汝庸能知之乎?即射中赐若卮酒也。”肃宗拜而称之曰:“非崔琳卢从愿乎?”上曰:“然。”因举瓯以赐卮酒。是时,琳从愿皆有宰相望。玄宗倚为相者数矣。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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