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万一千九百五(11/12)
秦地有番禺二山,属南海郡。前汉始立番禺县。隋开皇十年,分置南海县。长安三年,于江南洲上别置番禺县。宋开宝五年,并番禺入南海。皇佑三年,分南海番禺两县。
【舆地广记】
秦汉旧县。后改为南海。隋平陈,分南海置,寻省入,后复置,与南海分治郭下。有番禺山,尉陀葬于此。
【南海志】
下县。县有番禺二山,因以为名,互见清远县二禺山,属南海郡。汉以来因之,《宋志》云,汉立番禺县,故两汉志,及晋宋齐志,南海郡下,并有番禺县。隋开皇十年,改置南海县,即今县是也。长安三年,于江南洲上别置番禺县,取旧名也,其洲周回约八十里。唐因之,分治郭下。宋开宝五年,并番禺入南海。皇佑三年,一作五年分南海为番禺,以五乡为籍焉。县治旧在洲之东一里紫泥巷。熙宁二年经略王靖度地东北徙建,今因之。东莞县
【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
汉南海县。晋成帝咸和六年,置宝安县,属东莞郡。隋开皇十年,省郡,以县属广州。唐至德二年,改宝安为东莞。宋开宝五年,省入增城县。六年复置。元仍其旧。本朝因之。
【图经志】
秦,地属南海郡。三国吴甘露二年,始置司盐都尉于其地。晋咸和六年,立东莞郡,领县六,宝安其一也。义熙九年,立义安郡。隋开皇十年,废郡,以县隶广州,复为宝安。唐至德二年,更名东莞。宋开宝五年,并增城入本县,六年,复分立增城。
【寰宇记】
东南水路三百二十里,无陆路,元七乡。按《南越志》云,水东流入海,帆道三日至东莞。汉顺帝时,属南海县地。吴孙皓以甘露元年,置始兴郡,以其地置司盐都尉。晋立东莞郡。隋为宝安县。唐至德二年,改为东莞县。
【南海志】
中县。本汉南海郡地。吴甘露三年,始置司盐都尉。晋成帝咸和六年,立东莞郡。领县六:宝安、安德、兴宁、海丰、海安、欣乐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分立义安郡。宋齐又云,东官太守治宝安县。而《南齐志》亦云:东官郡有宝安,而治怀安。是晋宋齐皆尝于其地置郡明矣。《元和志》又言:隋开皇十年,废郡,以县隶广州。然隋犹以宝安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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