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八)(3/16)
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八月十九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复事。本月二十日,承准贵大臣照复内开:「景尾、新店、艋舺八甲等处礼拜堂各被土匪毁拆,教民均遭抢劫」一案,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逐一妥办等因。承准此,乃本月二十五日接准淡水县周大令照会提及此案,竟谓『应俟事平后,再行查办』等由。本领事随于二十六日备文切劝,请其遵照贵大臣前札逐一赶办,毋事延绥去后。理合并将原稿并各教堂传道口供,抄录送览。就祈贵大臣察核严饬施行,是所至望。
再,闻报三角涌教堂物件已被土匪搬抢,教民并遭欺凌;竹堑、中港、后垄三处,据报土匪又将毁拆教堂,势甚岌岌。似此闻风效尤,苟不严行治罪,其祸更恐蔓延。除已飞函台北府淡水县查明妥办外,合并声明。为此照覆,须至照覆者。
计照送粘单一纸。英文照会一纸,另日送上。
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八日照会。
照抄粘单、英领事照会淡水县文稿
(衔)为照会事。照得「前据本国偕教士先后驰报景尾、新店、八甲、水返脚、锡口、大龙峒、和尚洲各处礼拜堂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一案,先后迭经本署文函照请钦差爵抚军门刘查照严办在案。本月二十日,承准照覆,以此案业经严饬贵县逐一查拿,迅速妥办等因到署。本月二十五日,又准贵县照会,云及艋舺八甲等处教堂被毁,祸实起于仓猝,应俟事平,再行查办等因。本领事查此等重案,似断不宜大意纵延;若待事平,势恐该犯远扬,悔之何及!合亟备文切劝,并附阅各教堂传道口供一纸。为此照会贵县,请烦查照;务希遵照刘大臣前札,将此案迅速逐一查明,妥为严办,以儆凶顽:是所至要。须至照会者。
再,新店教民刘贵夫妇,据供闻被沉死水中;立乞查明。
照录各处教堂传道口供
据水返脚传道教民蔡升供称:『十七早八点半钟时候,湖南勇暨民人围聚教堂,随将教堂拆毁,物件亦即抢掳一空;升之妻子,亦被掳在苏妙家中。宜兰县传道曾温,适回水返脚,同时被掳;闻现在押于淡水县。此时教民家中,均遭抢劫;咸皆避祸山中。所供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