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七)(13/16)
日由轮船运解台北交收清楚。计金价库平银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四两八厘四毫九丝一忽,系挪动库存出使经费垫付。现准刘铭传咨臣饬局解还归款,行据福建善后局司道详称:『因值遣撤防营,清给欠饷;委实力难兼筹。而苏省垫款购金先济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经费,亟待归还,亦未便稍事悬欠;所有前项金价,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提支汇解清款,归入台湾防饷列收造报』。具详请奏前来,臣查系实情。相应吁恳天恩,俯准照数支给,以清款项。除分咨查照外,谨附片陈奏,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三(三三○一页)。
奏明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因与南北洋大臣所请重复应毋庸议片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一五),本衙门奏片称:
再,十月二十六日,准军机处抄交刘铭传片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上年在沪尾帮同防御,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在基隆赞助防务,恳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饬知总理衙门转饬总税务司嘉奖』;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臣衙门查本年八月间准军机处抄出南洋大臣曾国荃会同北洋大臣李鸿章援案开单请奖经征洋税出力各关税务司折内声明:『该税司等上年各口筹防相助为理,奋勉从公;请将法来格赏给三品衔三等第一宝星、鲍琅乐赏给三等第三宝星』;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遵于九月十一日由臣衙门恭录谕旨,札行总税务司赫德转饬钦遵在案。臣等查刘铭传所请奖赏之法来格、鲍郎乐,与南、北洋大臣会请奖励之案系属一事。惟鲍郎乐与鲍琅乐之名稍有歧异,当经臣衙门查询总税务司赫德;据称即系其人。是法来格、鲍琅乐已经南、北洋大臣会奏请奖,此次刘铭传奏请赏给宝星嘉奖之处,系属重复,应毋庸议。合并附片具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五(三三○三页)。
咨行台湾巡抚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已奏明免议
十一月十二月(一二、一七),行台湾巡抚刘铭传文称:
准军机处抄交贵抚奏「请恩赏洋人法来格三等宝星并嘉奖鲍郎乐」一折,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