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五)(6/52)
盘踞轇輵,永不能了。二因法人群疑此地虽旷,尚有矿产可供他日开采;让与中国,定不甘心。若因中国边防请为瓯脱,法人自不阻挠也。至于第三虑,似不难与法妥商。但于滇、粤边界二三处通商,因法人亦知;倘初次即广开边界全许通商,则漏税、贩私将层见迭出,致两国无利可收也。查各国向指中国为拒绝外交之国,今既订津约、复变初心,各国必更指实,以致失欢;似应妥定通商章程。倘办理认真,稽查严密,于国帑亦有裨益;不似任人贩运,无税可征之致滋流弊也。以上系意格详听议员讲论,揣摩政府意见、参以鄙见,冀可转圜,未必尽当;倘蒙宪台许可,则幸甚矣!今英人已出为调处,偿款又作为罢论;中国亦实说出欲为之意。倘三者有一事成议,和好指日可待。惟望有人能实必妥议,先安中国政府之心,告以外交实有利益;则疑团先释,议款可期:此意格之所翘盼者也。
端肃谨禀,敬叩钧安。日意格谨禀。
再,相信政府凭据分为二次议论。第一次系决意欲践津约,是者三百七十九人,非者二十五人;第二次系相信政府,是者三百零二人,非者一百八十五人。合并奉闻。再叩钧安。
照译日意格来函
敬禀者:法国上议院今日将下议院所筹之华、越经费核议,允者一百九十一人,不允者一人;又议明年经费,允者一百八十九人,不允者仅一人。所有辩驳之员所说者,大约不出下议院之所说。最非外部者曰:『何以数年以来,此案毫无长进』?外部答之曰:『非我之咎,因中国不肯退步耳』。又引『英外部所告曾侯转达中国之意,正与津领事所报相符;英外部于是不肯转告法国,但言不能出力调处云云。由此观之,已与中国毫无可商;惟有尽力与战,以期取胜而已』等语。意格细揣以上所云调处之法,除于初十日禀中所陈之外,更无可陈;想中国早知法国预备水陆进兵情形,当勿庸意格哓渎也。
肃叩钧安。日意格谨禀。十月二十四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四五(二六三○页)
两江总督曾国荃咨报购买枪弹运解赴台案已奉旨谕知
正月初十日(二、二四),两江总督曾国荃文称:
窃照购买枪弹运解赴台一案,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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