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五)(3/52)
转饬闽海关税务司照办闽省借款
正月初六日(二、二○),给总税务司赫德札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初八日奉旨:『左宗棠电称拟借洋款四百万两,指海关分十年归还等语。着照所议办理。钦此』。钦遵在案。相应札行总税务司转饬闽海关税务司:如遇闽省议借洋款,即行遵照办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四一(二六二六页)。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法议院对越事意向(附译日意格函件)
正月初八日(二、二二),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十月二十四日,奉达德字第六号函,想已入察。法之下院已议毕,现归上院复议;虽不善茹酋所为,而增饷之举已不能罢。日意格迭有函报,于情事稍详;特译奉览。揣法于津议原约似可退让,惟基隆一节未有革面之机。日函所拟办法本不足论,亦藉以见彼意向也。
前奏留随员黄锺瑞缮办交代,现已清楚;业经准予销差回华,以节经费。又丹崖移交和国衒奇会售价银二千八百五十九两零,已收入经费项下,另牍候核。意大利之行,因枪款未到,稍为留俟;计就道亦在数日内耳。
新报述朝鲜内乱,华人焚毁日本使馆,新简徐星使奉旨驰往办理;未识确否?
草此布陈,祗请台安。
照译日意格军门十月初十日来函
大人阁下!敬禀者:前奉九月二十五日复谕,褒奖逾恒,惭感无既。
命探越案一节,日来法国议院核筹经费,意格逐日往听;今日核准之人数,已电请陈参赞转达钧听。查政府所请之一千四百五十万佛郎以为华、越兵饷,与议者五百十一人,允者三百五十四人,不允者仅一百五十七人。计对抵,允者多一百九十七人;即以此数电台陈参赞。虽与今日官报之数目稍有不符,然却去不远。政府又请筹四十三兆佛郎以为公历明春、夏二季华、越用兵之费,允者三百四十二人,不允者仅一百七十人;计对抵,允者又多一百七十人。议员中有请不给相信政府凭据者,允者二百十三人,不允者二百九十五人;计对抵,又多八十二人。现经议院中两大股之总办,拟此凭据之稿;其词曰:『议院执意欲使津约逐款照办,已将政府各词查核无误;公请政府决实保全法国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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