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宋明理学(12/16)
之父母也。非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乍见孺子将入于井,吾人对此情形之第一反应,即为有怵惕恻隐之心。本此心而往救之,则自发心以至于行为,皆是“直”而为心。若于此时稍一转念,为欲纳交于孺子之父母,而往救之,或欲要誉于乡党朋友而往救之,或因其与其父母有仇而特不救之。经此转念,则即“曲”而为“意”矣。道学家所谓初念是圣贤,转念是禽兽,即此意也。任心直往,则随感而应。则其中无“自私”“用智”之余地,所谓“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也。
一般人之论朱陆异同者,多谓朱子偏重道问学;象山偏重尊德性。此等说法,在当时即已有之。然朱子之学之最终目的,亦在于明吾心之全体大用。此为一般道学家共同之目的。故谓象山不十分注重道问学可;谓朱子不注重尊德性不可。且此点亦只就二人之为学或修养之方法上言之,究竟朱陆之不同,是否即仅在其所讲为学或修养方法之不同;此一极可注意之问题也。
就上所述观之,朱子之学,尚非普通所谓之唯心论,而实近于现在所谓之实在主义。吾人若注意此点,即可见朱陆之不同,实非只其为学或修养方法之不同。二人之哲学,根本上实有差异之处。朱子言性即理,象山言心即理(《与李宰第二书》,《全集》卷十二)。此一言虽只一字之不同,而实代表二人哲学之重要的差异。盖朱子以心乃理与气合而生之具体物,与抽象之理完全不在同一世界之内。心中之理,即所谓性;心中虽有理而心非理。故依朱子之系统,实只能言性即理,不能言心即理也。象山言心即理,并反对朱子所说心性之区别。如《语录》云:“伯敏云:‘性、才、心、情,如何分别?’先生云:‘如吾友此言,又是枝叶。虽然此非吾友之过,盖举世之蔽。今之学者,读书只是解字,更不求血脉,且为情、性、心、才,都只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若必欲说时,则在天者为性,在人者为心。此盖随吾友而言,其实不必如此。’”(《全集》卷三十五)依吾人所观察,则朱子所说性与心之区别,实非“只是解字”。盖依朱子之观点,实在上本有与此相当之区别也。象山虽亦以为可说“在天为性,在人为心”,而又以为系“随吾友而言,其实不必如此”。“都只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盖依象山之观点,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