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宋明理学(10/16)
个物事。若是有底物事,则既有善,必有恶。惟其无此物,只有理,故无不善。”(《语类》卷五)性非具体的事物,故无不善。情亦是此具体的世界中之事物,故须从心上发出。性为气中之理,故亦可谓为在于心中。所以谓“心统性、情”也。朱子又论心、性、情与才之关系云:“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心是营摄主宰者,此心所以为大也,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才者水之气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缓,则是才之不同。伊川谓性禀于天,才禀于气,是也。只有性是一定,情与心与才,便合着气了。”(《语类》卷五)凡人所禀之理皆同,故曰:“只是性有一定。”至于气,则有清浊之不同,故在此方面,人有各种差异也。“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理学家以欲与理,或人欲与天理,对言,详下。
在客观的理中,存有道德的原理。吾人之性,即客观的理之总合。故其中亦自有道德的原理,即仁、义、礼、智是也。吾人之性中,不但有仁、义、礼、智,且有太极之全体。但为气禀所蔽,故不能全然显露。所谓圣人者,即能去此气禀之蔽,使太极之全体完全显露者也。朱子云:“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人性本明,如宝珠沉溷水中,明不可见。去了溷水,则宝珠依旧自明。自家若知得是人欲蔽了,便是明处。只是这上便紧著力主定,一面格物,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正如游兵攻围拔守,人欲自销铄去。所以程先生说敬字,只谓我自有一个明底事物在这里,把个敬字抵敌,常常存个敬在这里,则人欲自然来不得。”(《语类》卷十二)人得于其理而后有其性,得于其气而后有其形。性为天理,即所谓“道心也”。而因人之有气禀之形而起情,其“流而至于滥”者,则皆人欲,即所谓“人心”也。人欲亦称私欲。就其为因人之为具体的人而起之情之流而至于滥者而言,则谓之人欲;就其为因人之为个体而起之情之流而至于滥者而言,则谓之私欲。天理为人欲所蔽,如宝珠在浊水中。人欲终不能全蔽天理,即此知天理为人欲所蔽之知,即是天理之未被蔽处。即此“紧著力主定”,努力用工夫。工夫分两方面,即程伊川所谓用敬与致知。只谓我自有一个明底事物,心中常记此点,即用敬之工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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