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全文卷十四(22/42)
乃亦不畏公议干犯名分乎请以瓘语申朝廷。瓘特显就诛戮,不必以刑狱相怖。』悈屡揖瓘。退,寻语人曰:『不敢引其说尚尔,良可畏也。悈始发薿箧,得其所上封事,见其对题有臣名,不敢开视。』速具以闻。何执中、蔡薿果大怒,寻罢悈台州。
辽主天祚赏刑僭差,虐用其下,视诸蕃属国如奴隶。大海出名鹰,自海东而来者,谓之『海东青』,小而俊健,辽人酷爱之,必求之女真。至天祚,责海东青、生金、大珠之贡尤苛,女真不胜其扰,于是诸部皆潜附阿固达,谋举兵以拒辽人。
壬辰政和二年春正月丙寅,翰林学士蔡薿知贡举,吏部侍郎慕容彦逢、给事中宇文粹中、起居舍人张漴并同知贡举。
二月戊子朔,诏:『太子太师致仕蔡京两居上宰,辅政八年,首建绍述,勤劳百为。可特复太师,仍旧楚国公致仕,于在京赐第居祝』河南府奏:新安县万岁蟾蜍背生芝草。
三月,岁星犯司怪。己卯,御集英殿,赐莫俦等及第、出身、同出身凡七百一十五人。
六月丙戌朔,御笔手诏:『自今三盛密院、省台寺监与百执事官,非尔所职勿行,非尔所责勿言。毋利以口胥动。敢不遵承,以违御笔论。』
《讲义》曰:祖宗纪纲之所寄大略有四:大臣总之,给舍正之,台谏察内,监司察外。自崇、观奸臣创为御笔之令,凡私意所欲为者,皆请御笔行之,而奸臣之所自为者,又明告天下,违者以违御笔论。于是违纪纲为无罪,违御笔为有刑。台谏不得言,给舍不得缴,监司不得问而纪纲坏矣。昔有劝仁宗揽权者,上曰:『措置天下事,正不欲从中出。』此言真为万世法。
辛亥,荧惑入井。乙卯,白虹贯日。
秋七月乙丑,荧惑犯太白。岁星犯积薪。己酉,老人星见。
九月乙卯朔,流星出斗西南方,有尾迹照地。丙辰,知定州梁子野奏:管下有嘉禾合穗,计六尺三寸,生为一穗。
十月戊子,苏辙卒。壬寅,日左右有青赤珥。御史中丞俞栗言:『今日士风,有观望苟合之弊,有颓靡不振之弊,有阿党之弊,有诞谩之弊,有巧言谮愬之弊,有奔兢请托之弊。凡此六弊,皆起于好进。革好进之心,礼义廉耻为本。』臣僚上言:『梁子野上表进嘉禾,内二科一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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