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全文卷七上(3/22)
,呼左右趣设卧具,就榻而没。归葬西京,道出荆南公安县,人皆设祭于路,折竹植地,挂纸钱焚之。逾月,枯竹尽生笋,众因为立庙,号竹林寇公祠。癸丑,诏审官院自今知州军、同判、知县人并引对于便殿。
十一月,知涟水军邓余庆受枉法赃[1],三阳寨主荆信监仓自籴粟,监兴平县酒税何承勋、进贤镇盐酒税易著明并自盗官物,各杖脊配广南。壬寅,诏以余庆等罪状申警群吏。初,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民十六户主之。其后富者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大中祥符末,薛田为转运使,请官置交子务以榷其出入。戊午,诏从其请,始置益州交子务。
吕中曰:此楮币之始也。然其有钱以行楮,有楮以榷钱,子母均通而无偏重之患,故民视钱犹楮,视楮犹钱。今则为是币而初无是钱,以虚架虚,宜乎楮币之不行也。
十二月,江州民陈蕴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而蕴年八十,且有行义,州以闻。上曰:『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授蕴本州助教。
甲子天圣二年春正月,命御史中丞刘筠等四人权知贡举。戊申,吏部铨引对选人,前束鹿县尉王得说历官寡过,书考最多,而无保任者。上察其孤孑,特擢为大理寺丞。贾积善者,十四考无公私过,虽无举主,特擢为京官。
二月乙酉,工部侍郎、知徐州李应机坐前如兖州贪暴不法,降授将作监、分司南京。上曰:『外台耳目所寄,当职靡言,咎将谁执』丙戌,诏转运使刘明恕、李允元、提点刑狱尚霖、郭位各赎铜二十斤。
三月。先是,上封者言:经学不究经旨,乞于本科问策一道。至是对者多纰缪,帝以执经肄业不善为文,特令取其所长,用广仕路。癸卯,王钦若等上《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乙巳,御崇政殿,赐宋郊、叶清臣、郑戬等一百五十四人及第,四十六人同出身。不中格者六人,以尝经真宗御试,特赐同三礼出身。丙午,又赐诸科一百九十六人及第,八十一人同出身。郊与其弟祁俱以词赋得名,礼部奏祁名第三。太后不欲弟先兄,乃推郊第一,而置祁第十。刘筠得清臣所对策,奇之,故擢第二。国朝以策擢高第自清臣始。
秋七月,遣殿中侍御史王硕、内殿押班朱绪点检山场所积茶。初,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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