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2/6)
。分别惩处一摺。永定河北遥堤。地势低洼。因上游山水下注。大清河水。又复同时并涨。以致北七工八九两号相连处所。堤顶漫溢三十余丈之多。该管厅汛。先时既不能豫防。临时又未能抢护。实属玩误。永定河北七工、东安县主簿郑庆恬、着即革职。北岸通判徐敦义。着摘去顶带。责令随工效力。永定河道熊守谦、管辖全河。未能豫为筹防。直隶总督讷尔经额、有督饬防护之责。着一并交部议处。
○谕军机大臣等、据陆建瀛、傅绳勋驰奏、天津夷船。已回上海。即日起碇回粤一摺。据称、夷目麦华陀、于五月十六日。由天津驶回上海。经苏松太道等开导。现已情愿回粤。定于五月二十七八日起碇等语。是该夷徒劳往返。其技已穷。惟夷性叵测。难保其不窜赴沿海各岸游奕。着该将军督抚等、密饬各海口文武员弁、随时侦探。加意防守。不可稍涉张皇。如遇该夷船、驶近口岸。仍当妥为晓谕。劝令迅速回粤。不得违约恣行。设该夷因船只未齐。启程迟缓。陆建瀛等、尤当饬属严防。该督现在前赴江阴一带。距海口甚近。务期随时察看情形。妥为防制。毋稍疏虞。该夷起碇出洋。即行奏报。并着徐广缙、叶名琛、于该夷船回粤后。具摺奏闻。仍遵前旨。持以镇静。俾其安心贸易。不致更萌妄念。是为至要。陆建瀛等摺片。均着钞给阅看。将此各密谕知之。
○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筹防海口情形。得旨。依议妥办。
○两江总督陆建瀛等奏、雷击上海口天主堂十字架。得旨。敬感之余。更深惭愧。
○大学士潘世恩、因病乞休。命以大学士致仕。赏食全俸。
○命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祁寯藻、为大学士。刑部尚书杜受田、协办大学士。调工部尚书孙瑞珍、为户部尚书。以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广荫、为工部尚书。
○以大学士卓秉恬、为国史馆总裁官。
○以户部尚书孙瑞珍、为翰林院掌院学士。
○朝鲜国王李昇。以奉到孝和睿皇后遗诏。遣使奉表称慰。报闻。
○甲子。上诣永春室、问皇贵太妃安。
○临故瑞郡王奕志第、赐奠。
○补行引见丁未科散馆编修袁绩懋。得旨。着留馆。
○以户部左侍郎季芝昌、为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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