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五十二(3/14)
务。则适足以召奸宄而来寇兵。周王胜殷。载戢干戈。载櫜弓矢。示天下不复用兵。而周官大司马之职。特详搜苗狝狩之法。二者并行不悖。盖未尝一日废武事也。故曰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易象传于萃曰。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谓泽在地上。不可不思患而豫防也。且夫宵小之窃发。半由于武备之不修。如果严训练。明赏罚。娴鼓铙之用。办旂常之施。则干城腹心。悉成劲旅。彼反侧者将不戢自销。不战自屈。熙熙皞皞。同我太平。体天地好生之德。立神武不杀之功。莫大于是。故书曰。有备无患。传曰。备豫不虞。皆斯义也。礼成。上幸文渊阁。赐讲官及听讲诸臣茶。复赐宴于本仁殿。
○宗人府进呈新修玉牒。上诣乾清宫东暖阁行礼。恭阅。送寿皇殿东西室尊藏。
○以礼节娴熟。赏太常寺赞礼郎常志、五品顶带并花翎。
○己酉。上幸圆明园。
○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调兵部左侍郎赵光、为户部左侍郎。兼管三库事。仍留浙江学政任。转兵部右侍郎黄琮、为左侍郎。以内阁学士何桂清、为兵部右侍郎。仍留山东学政任。
○命光禄寺卿青麟、提督江苏学政。
○庚戌。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工部尚书特登额、七十生辰。赏御书扁额、并珍玩文绮。
○辛亥。孝淑睿皇后忌辰。遣官祭昌陵。
○壬子。谕内阁、载铨等奏、承袭奉恩将军次数未能画一。请将军功旁支子孙。分别袭替次数一摺。向来军功王公旁支子孙承袭奉恩将军。例无分别嫡派旁支。作何袭替明文。是以或袭五次。或袭三次。办理未能画一。除从前办理两歧之处。毋庸查办外。嗣后凡承袭奉恩将军。着查明原立官之人。系军功王公余子之嫡长子。如无嫡出子。或庶长子之子孙。其后嗣子孙降等袭封之奉恩将军者。方准照例袭至五次而止。如原立官之人。系军功王公余子之余子。或庶子之余子。及有缘事削去爵职。其子孙内尚有已经考封并袭封者。自与恩封之人无间。即不得均谓之军功旁支子孙。如降等袭封至奉恩将军。或考封奉恩将军者。均照恩封之例。袭至三次而止。该衙门即照现定章程办理。并着纂入则例。永远遵行。
○调兵部尚书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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