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十五(6/15)
。责令督同接署厅汛各员。赶紧筹办。直隶总督讷尔经额。未能先事豫防。亦着交部议处。该督即驰往查勘。赶做裹头盘护。毋任续有汕刷。并查明被淹村庄。妥为抚恤。无任一夫失所。
○礼部奏、八月初十日。万寿节应行礼仪。得旨、照例行礼。停止筵宴。
○己卯。以故翁牛特镇国公丰伸子克什克阿尔毕济呼、降袭辅国公。
○旌表守正捐躯河南鹿邑县民陈卓媳杨氏。
○庚辰。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军机大臣等、前据梁宝常奏、山东洋面停泊夷船二只。又据讷尔经额奏、天津洋面有夷船寄碇。叠经降旨。交耆英向口□朴口□鼎喳查询严禁矣。兹据梁宝常奏、东洋停泊夷船。系一大一小。查明船名及船主姓名。内有粤人男妇。并称该夷目是商非官。来自舟山。现已起碇往西北大洋驶去等语。所奏甚属详明。着耆英按照该抚摺内。所开船主姓名。向口□朴口□鼎喳询问。是否系<口英>咭唎夷商。何以违约私至各处洋面。希图贸易。务即饬谕该国商船。恪守前约。向原议马头通市。不准越界私贩。并禁止沿海奸民。毋得勾串夷商。潜踪游奕。以杜弊端。梁宝常原摺。着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侍讲学士殷寿彭。署日讲起居注官。
○辛巳。旌表守正捐躯直隶消苑县民穆庆太妻宋氏。
○壬午。谕军机大臣等、寄谕钦差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敬徵等。据御史雷以諴奏、东河筹款。宜就大捐之例。兼准交纳各项粮石。及应需各料物重价折算一摺。据称捐例止收银钱。银钱短少。恐未能十分踊跃。与其纳银钱以购料物。不如兼收料物以抵银钱。又河夫所用者钱。所食者粮。与其徒得钱以购食。不如兼给粮以抵钱。各捐生除以银钱报捐外。料物粮石。均准其呈纳。按银折算。于筹款济工。实有裨益等语。是否可行。着该尚书等悉心体察。会同妥议具奏。原摺着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敬徵、为阅兵大臣。
○旌表守正捐躯河南孟县民吴旦妻郝氏。杞县民郴向荣女金姐。
○癸未。以光禄寺卿广林。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旌表守正捐躯直隶成安县民王成子毋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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