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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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大学士阮元致仕。赏半俸。
○命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王鼎、为大学士。仍管刑部事。调吏部尚书汤金钊、为户部尚书。命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朱士彦、为吏部尚书。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卓秉恬、为兵部尚书。刑部左侍郎浙江学政姚元之、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姚元之未到任前。以卓秉恬兼署。转刑部右侍郎吴文镕、为左侍郎。以内阁学士许乃普、为刑部右侍郎。命无庸在南书房行走。
○命工部右侍郎廖鸿荃、提督浙江学政。
○甲寅。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内阁、关圣保等奏、达赖喇嘛现已圆寂。所有每年恩赏银两。应否停止一摺。此项赏给达赖喇嘛银两。本因卫藏添设唐古特兵丁需用经费。历年在办公项下支给银一千两。俾用度充裕。今达赖喇嘛虽已圆寂。其每年恩赏银一千两。仍着照旧赏给。
○以工部左侍郎沈维鐈、兼署钱法堂事务。
○乙卯。谕内阁、铁麟等奏、运河浅阻。请饬筹水济运一摺。漕船往返。全资河水浮送。自应豫为筹备。庶免临事周章。上年叠经降旨令直隶山东各督抚、河东河道总督、于回空军船全数南下后。确加履勘。分别疏浚挑穵。务使处处深通。本年据栗毓美奏称、长河各工一律深平。又据经额布奏称、业饬司泉各员。疏浚泉渠以资补助。如果属实。何至漕船一经入境。辄复节节阻滞。而泉湖各水。竟不能源源接济。是该河督等未能先事认真筹办。以致储蓄未充。动形浅滞。实属咎无可辞。经额布、栗毓美、着先行交部议处。现在军船连樯北上。期限孔迫。其应如何设法筹水。添雇剥船之处。着琦善、经额布、栗毓美、严饬所属赶紧筹画。总期克日遄行。抵通无误。断不准藉口水短。人力难施。致有停搁脱帮等弊。傥重运到坝迟延。将来回空稍有贻误。必将经额布、栗毓美、重治其罪。决不宽贷。
○大学士署直隶总督琦善奏、畿南得雨情形。得旨、京师自初十日以后。连日云阴浓厚。间有雷雨。颇觉滋润。惟有仰祈天贶。通省速沛甘霖。秋成可卜。以补麦收之歉薄。朕斋心默祷。以待恩命。未沾之区。一经得雨。即行奏报。
○旌表守正捐躯安徽灵壁县民王大魁妻田氏。
○丙辰。谕内阁、栗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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