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九十五(3/14)
凡系该御史抵大通桥抽查。所有文移。均系朱标印字。并非豫用空白。该都察院凭何覆奏之处。着该堂官再行明白回奏。
○谕军机大臣等、御史刘梦兰奏、山东盐务敝坏。旧商久经革退。新商未据认充。请饬妥议章程一摺。据奏上年四月内。长芦盐政钟灵、因东商疲敝。奏请革退安寿长等六十余商。另招新商接办。迄今一年之久。未据奏报接充有人。并奏山东省盐务疲敝已久。恐有相沿陋规。裁汰未尽。以致商人受累。抑或有引地情形。今昔不同。办理窒碍。宜加变通各等语。山东盐务。现有商欠虚报全完之案。前经降旨、着该盐政会同该抚盘查。上年革退安寿长等六十余商。是否接充有人。相沿陋规。有无裁汰未尽。引地情形。今昔办理有无窒碍。或宜量加变通。着经额布等通盘筹画。妥议章程。务期弊绝风清。可行久远。方为尽善。傥含糊办理。敷衍一时。日后或至亏帑滞销。该抚等不能辞咎也。将此谕知经额布、并传谕钟灵知之。寻奏、盐务疲敝。由今昔引地情形不同。兼之银价日增。商本日耗。接充认引之商。尚少六家。已严饬运司迅速妥办。至浮费陋规。久经裁汰。报闻。
○甲申。礼部议准、安徽巡抚色卜星额疏报、采访青阳县贞节妇女施叶氏等一千四百五十三口。请建总坊旌表。从之。
○乙酉。上诣大高殿行礼。时应宫拈香。
○还宫。
○以缉捕出力。予江西知县李世琦等议叙有差。
○丙戌。谕内阁、御史清平等奏、各省应投公文。多有遗漏一摺。陕西道御史专司稽查工部事务。向来各直省凡遇修造工程。动用钱粮。俱备具文移册结投送。以凭查核。兹据该御史等奏、近年各省送到工程册结。并委解物料等项文批。参差不齐。遗漏甚多。殊不足以昭慎重。嗣后着各直省督抚盐关织造。凡事关工程支销钱粮。及解交工部银两物料等项。均着遵照向例。备具册结。签填批文。一体赴陕西道投递。俾随时稽查。以重帑项而防浮冒。
○又谕、赛尚阿等奏、酌议鼓铸卯额。并请饬催途次铜铅。宝泉局库现存铜斤。按每月六卯鼓铸。可敷本年九月分之用。现存白铅。可敷次年正月分之用。现存黑铅。可敷六十五个月之用。着自本年三月起、至九月止。每月仍按六卯鼓铸。其本年九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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