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九十(7/19)
。匿不具报等语。着陈銮详查原案所称开井取砂。煎出铜铅。解存藩库。是否有案。前任巡抚何以不愿办理。或有窒碍难行之处。确切查明。据实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命荆州将军德克金布在紫禁城内骑马。
○户部议准、广西巡抚惠吉疏报、天保县开垦水田十玮一伯一伍。照例升科。从之。
○庚申。皇太后圣寿节。遣官祭太庙后殿。奉先殿。上诣寿康宫行庆贺礼。王公大臣于慈宁门、众官于午门外行礼。
○诣皇太后前侍膳。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广东地方积弊。请饬查办一摺。着邓廷桢等将摺内所指十条。会同逐细妥议。据实具奏。务须认真查办。毋得因循怠玩。视为具文。原摺着钞给阅看。将此谕知邓廷桢、祁<土贡>、并传谕文祥知之。
○又谕、有人奏、广东会试举人水脚银两。书吏需索领费。并偷换银色。据称该省举人每名应领水脚银二十两零。各衙门书吏朋比侵蚀。县府出详。藩署领咨。该举人所费。约十六七洋圆及二十余洋圆不等。此项向在藩署发给纹银。自改议由各州县地丁项下存留就近给发。遂启洋银碎片搀杂抽换之弊等语。各省会试届期。发给水脚银两。原所以示体恤。若书吏等勒索使费于前。又复抽换银色于后。是国家培植士类之资。徒饱胥役溪壑之欲。不可不严行查禁。着邓廷桢、祁<土贡>、体察情形。或由藩司派委妥员。于该举人投文时当堂收受。领咨时当堂验给。其外府去省稍远者。或另立章程。俾得具呈承领。总之此项银两。务须办理核实。不经胥吏之手。自无勒索之弊。该省大小官员衙门。各将所辖书吏自行严查。则弊窦渐塞。弊源自清。勉副朕体恤寒畯至意。将此各谕令知之。寻奏、水脚银两。由举人当堂面领。取具领状。缴案备查。仍饬各所辖书吏。毋稍索扰。得旨、认真稽查。不可日久又视为具文也。
○以惠郡王绵愉、管中正殿事。
○壬戌。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哈丰阿等奏、布特哈无饷牲丁。每岁交纳皮张。生计疲累。定额既无可裁减。亟应量为调剂。请由盛京户部备存银两内借银十万两。交奉天府府尹、自明年正月起发商。每月一分生息。每年生息银一万二千两。遇闰加徵银一千两。布特哈无饷牲丁。自道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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