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七十二(3/11)
遵循为要。如此明白宣谕。于抚慰外夷之中。仍寓申明限制之意。祁<土贡>等接奉此旨。即行妥为照办。所有该夷使随带压舱货物。及将来出口携回之货。均着查照成案办理。将此谕知祁<土贡>、并传谕彭年知之。
○闽浙总督程祖洛等覆奏、沿海各口。货值贵贱。不能相侔。必须携资往置。若将洋银概禁出洋。于交易事宜。实多窒碍。从之。
○以大学士阮元、兼署都察院左都御史。
○予巡洋淹毙浙江千总王大成等祭葬恤荫。
○丁巳。上幸圆明园。
○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戊午。谕内阁、本月初十日。皇太后六旬万寿。内廷行走亲郡王御前大臣、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俱准呈递如意。
○以拏获哈萨克窃马拒捕贼犯。赏给哈萨克阿哈拉克齐堆逊拜等六品顶翎。
○予故伊犁将军松筠、入祀惠远城祠。从将军特依顺保等请也。
○蠲缓山西阳曲、太原、保德、兴、临、解、汾阳、七州县被水被雹村庄额赋有差。给灾民一月口粮。并给阳曲、太原、二县民房修费。缓徵文水县灾民前贷仓谷。
○己未。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湖南湘河之靖江口。系长沙县所辖。距省城仅六十里。本年八月初旬。有客商李乘时汇寄银两信船。行经该处。被盗匪多人。抢去纹银五千余两。并拒伤船户水手。该省水道。由湘河而下。即为洞庭湖。出湖即为大江。素为积匪出没之区。近来客商。必连帮多船。始敢行走等语。地方匪徒抢劫。最为商民之害。全在该管官平日巡缉认真。方足以惩奸顽。似此附近省城之内河。亦有匪徒抢劫伤人。实属不成事体。若不严行惩办。蔓延日广。为害滋深。着讷尔经额、吴荣光、迅即查明此案首伙各要犯。现在曾否拏获。并严饬该地方文武员弁。勒限缉拏。务获究办。毋任一名漏网。其沿湖沿江一带。着责成该管地方各员弁。认真巡缉。毋稍疏懈。傥再有似此重案。立即严参惩办。以儆怠玩而靖地方。将此各谕令知之。寻奏、李乘时现在省城开店。传讯并无在靖江口被抢银两之事。取具甘结存案。报闻。
○又谕、有人奏、河南归德府。有匪徒陈方。系山东曹州府人。约年三十余岁。在该府地方抢劫。屡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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