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十八(4/14)
窒碍难行。查历次疏通挑变。不过十分之一二。嗣后仍照口内成案。每三年均齐挑变一次。每百匹仍不得过六匹。其按年出群估变。应毋庸议。余请加所奏办理。从之。
○盛京将军奕颢等奏、盛京各衙门京察一等人员。升至郎中。别无再进之阶。京堂缺出。名次亦在最后。不足以资策励。请嗣后照在京各衙门之例。并作一班、送部引见。圈出之员。再出具切实考语。覆行引见候简。下部议。寻议、盛京司员、与在京事简各衙门政务约略相等。定例遵行已久。未例再议升途。所请照在京部院司员京察之例。应毋庸议。从之。
○裁安徽徽州府通判。芜湖县县丞二缺。从总督陶澍等请也。
○以湖南剿捕广东窜猺出力。加副将张必禄、总兵衔。赏守备唐首选、千总聂发、陈永扬、花翎。通判陆咸升等蓝翎。余升叙选补有差。
○户部议准、陕甘总督杨遇春疏报、靖远、环、二县并王子庄州同所属、开垦地六顷八十九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
○壬辰。以通政使司通政使德春、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癸巳。谕内阁、那丹珠等奏、本裕丰益二仓。应贮粳米数目。请酌量变通一摺。本年到通粳米。未能一律饱湛。在京各仓轮次搭放。来年二三月内可以全行放竣。惟本裕丰益二仓、专支官兵俸饷。每岁入仓粳米。按月支放。须至次年七八月间始可放竣。经历夏令。恐不免有霉变之虞。兵食攸关。自应变通办理。所有本裕丰益二仓。除本年新收粳米、各派贮四万余石外。着毋庸再行派贮搭放之米。致滋霉变。该二仓来年四五六等月应放粳米。即以稄米抵放。该侍郎等即于该二仓例贮稄米之外。加派稄米各二万余石。以为该二仓来年四五六等月开放俸饷之用。至七月应放粳米。着俟来岁新漕到通。即先行派运入仓。用备支放。以符旧制。该部知道。
○又谕、御史容和奏、本裕仓应收粳米不堪久贮。请饬筹办一摺。本年漕粮到通。未能一律乾洁。兹据该御史奏、本裕仓每年应收粳米六万余石。现在已进仓者二万数千余石。该仓廒座。仅敷堆贮。每月放数无多。若米皆贮满。并无空闲廒座。堪为挑晾。恐有霉变之虞。所有未进粳米四万余石。请改派京仓。至所称请将在京十一仓旧贮粳米。约运该仓通那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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