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五十八(12/18)
任弥补过半者。有曾经详请咨追者。该员等现俱有承办营盘桥道差务。着加恩准其暂缓参处。仍将咨追原亏各员。完交不足之数。着落出结各员赔补。傥再不能完交。即着严参究办。所有原亏并历任接收出结各员。及历任兼管府尹、并府尹暨知府等。在任月日清单。俱着交户部照例办理。至前项内、有应解盛京户部银二万七千三百余两。现据诚端等、查明各厅州县实存地丁等银。并历年余賸耗羡项下。实存银共一万二千余两。着即饬令全数批解盛京户部备用。其不敷银两。该部于年前奏拨官兵俸饷内。向有盈余。足敷支放。着照所议行。
○又谕、倭楞泰将发遣吉林之宗室玉瑛、格绷额、缘事案由。开单具奏。此等人犯。到戍三年。从前原不奏办。嗣后每届三年。仍着毋庸具奏。俟奉有谕旨。再行查办。
○归化城副都统桓格、以亲老恳请来京当差。允之。以光禄寺少卿祥康、为归化城副都统。
○以浙江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属兴办水利工竣。予在工出力同知方秉等升叙有差。
○壬子。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以挑浚江苏安东县河道。予督办出力同知熊增优叙。余加衔补用有差。
○越南国使臣阮仲瑀等三人、于大红桥瞻觐。
○癸丑。谕内阁、御史常恒昌奏、外城街道。请饬管理各员。认真查办一摺。京师为万方辐辏之地。五城街道。自应随时修治平坦。其工部及步军统领衙门。派出司员。应与满汉御史。会商办理。以昭慎重。据该御史奏称、近来外城街道。每遇雨雪。泥淖不除。随处皆成坎窞。且派出司员。往往遇事推卸。一切户民呈词等件。从不到署与御史会商。殊非核实办公之道。着责成管理街道御史。协同各该司员。如遇有停潦及车辙倾陷之处。即时拨役修垫。毋得日久因循。所有该厅一切公事。并着该员等到署会同商办。不得稍有推诿。
○谕军机大臣等、此次随往盛京之总管首领太监等、人数众多。恐有不法之人。沿途生事。业经谕令总管内务府大臣。定立章程。严查需索讹诈之人。按例究治矣。因思寿康宫、及寿康东宫、储秀宫、钟粹宫之首领太监等。恃无见证。难保无假捏指称诸弊。着随扈之总管内务府大臣等。随时严密稽查。此四处之首领太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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