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四十五(13/16)
得邵。被胁随行。并未在场滋事。着照所拟、即与不能约束之队目庄有梅、林帼栋、各加枷号两个月。满日分别折责发落。递籍革伍。失察之专管官镇标中营把总陈开成。着即革职。兼管官中营守备林士泰、着交部议处。统辖官署中营游击马麟辉、虽有失察之咎。惟一闻该兵等滋事。即往查拏。办理尚为迅速。着加恩免其议处。
○又谕、前据杨遇春奏、陕西砖坪营都司一缺。拣发各员内人地未宜。请以升衔留任之守备管永清升补。业经降旨准行。兹据兵部查明。此缺例应轮用拣发旗员。管永清系应坐补选缺之员。不应占补旗员题缺。既与轮缺次序不符。并于拣发旗员升途有碍。着该督即将管永清撤回本任。仍以拣发旗员请补。如实在人地未宜。再行照例拣员对调。以符定制。
○护直隶总督屠之申奏、修理行宫及桥梁道路。仰承节次训示。概从朴实。得旨、遵旨从俭。勿以面谕为故套也。
○马兰镇总兵官黄文煜奏、摉拏树虫情形。得旨、随时认真查拏。勿令滋蔓为要。
○以都察院左都御史潘世恩、署礼部尚书。内阁学士福勒洪阿、署兵部右侍郎。内阁学士桂轮、署镶红旗护军统领。
○以吉林军政年逾六十官七员、精力未衰。命留任。
○贷齐齐哈尔、黑龙江、额裕尔、墨尔根、博尔多、打牲乌拉等处歉收旗营官庄人等银粮有差。
○甲午。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内阁、此次恭上皇太后徽号。应颁朝鲜国诏书。着俟该国年班贡使到京。即交该使臣敬谨赍回。
○又谕、朕几余披阅宫内汇存皇考仁宗睿皇帝批摺。内有朕与惇郡王绵恺具奏嘉庆十八年贼人擅入苍震门滋事情形一摺。彼时事在仓卒。经朕自用鸟枪击毙二贼。余贼始通。朕于深夜拟出摺稿。令惇郡王缮写驰奏。仰蒙皇考褒嘉批示。今恭览泪垂。益深钦感。因念上年。惇郡王引出太监苑长清藏匿府中。又复私令逃走。希图掩饰。年幼无知。不能不加之惩创。将伊降为郡王。冀其改过自新。现在追思往事。急难御侮。感切同怀。且伊自获咎后。距今已及一年。尚知愧悔。若不曲予恩宥。朕心实有所不忍。绵恺着加恩赏还亲王。嗣后益当加意检束。诸事小心。用副朕谊笃懿亲爱诲成全之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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