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二十二(7/14)
督等于上年五月。奏请筹备银三百数十万两。系指明办理减坝工程。及抚恤事宜之用。而启坝后被水之海州等处抚恤银两。又系另行开支。则原拨银两。尽归工程支用。何以续奏增估。致有四百六十万两之多。又据另片奏、南河办理堰盱堤工。先请动拨银一百七十七万两。并声明此项工需。择要兴工。所用无几。嗣据该督奏报前项银一百七十七万两。除先办堰盱各工。动用银五十六万余两。余银存贮河库。暂行支垫各款。核计此项库存银数。尚有一百二十余万两。即后办堰盱各工、尚需支用。此时存项自有盈余等语。南河办理减坝及堰盱土工。共请拨银六百三十七万两。虽据将随时增估情形具奏。是否帑项尽归工用。必须确切查明。此时减坝工需银两。已成虚掷。款项未尽核实。而堰盱土工。究竟发办银两。确系若干。所办土工。果否与堤堰有益。着蒋攸铦详细确查。逐一分晰厘剔。核明实支实存各确数。据实具奏。毋任稍有浮冒。将此谕令知之。
○以前任陕西巡抚卢坤、为山东巡抚。未到任前。仍命布政使贺长龄护理。
○赏署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常格、副都统衔。为库尔喀喇乌苏领队大臣。
○旌表守正捐躯河南裕州民妇韦李氏女四妮。
○丙寅。旌表守正捐躯安徽太平县民胡四美妾焦氏。
○给奉天锦州、广宁、义、三府州县被水旗民一月口粮。及房屋修费埋葬银。
○丁卯。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军机大臣等、李鸿宾等奏、暹罗国王遣使呈进表贡谢恩一摺。暹罗国因受敕封。遣使赍进表文方物。来京谢恩。情词恳挚。出于至诚。着准其呈进。该督等即委员伴送该使臣按程前来。于本年封印前到京。所有原贡船随带货物。并准照例免税。该督等即先行谕知该国王可也。将此谕令知之。
○修浙江西塘埽工柴工。从署巡抚刘彬士请也。
○戊辰。仁宗睿皇帝忌辰。遣官祭昌陵。上诣安佑宫行礼。
○谕内阁、瑚松额等奏、审办越巂厅属夷匪、并汉奸各犯一摺。四川越巂厅所属生熟夷人。因该地收成歉薄。辄敢潜至边界。叠次抢捆汉民妇女。辗转售卖。经该将军等、派委道府将领等员带兵摉查。拏获夷犯多名。并汉奸唐添贵一犯。分别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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