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一(5/18)
之事。回疆重地。该管大臣、岂容谬妄至此。殊属不成政体。着永芹接奉此旨、迅即详细查明。如果确实。着将英桂严行参奏。毋稍徇隐。富纶原摺、着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旌表守正捐躯安徽宿州民董马妻郭氏。
○戊戌。旌表守正捐躯湖南善化县民蒋庭羔妻于氏。
○己亥。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内阁、前据耆英奏、正黄旗护军等、应领口分米价、数目不符。当交军机大臣查讯。兹据查明、此项官兵口分米石。向有前存备用钱文。遇领米迟延月分先期垫发。俟关米变价归还。该旗将银米易钱散放。相沿已久。尚无情弊。惟并未立有册档。诚恐日久弊生。嗣后着该旗护军统领、查照历办章程。将关领银米易钱、支发数目。登记册档。盖用印信。以备稽核。如查有弊混。立即严参。并着镶黄正白二旗、一体遵照办理。至内仓于各该旗领米、自应按期给发。并着总管内务府大臣、督饬该仓承办之员。于接到领米印文。即行支放。毋得迟逾。
○谕军机大臣等、前派托津等、会审侯际清赎罪舞弊一案。因侯统印供出、道光元年行查山西时。托署县丁垣办理。用银一千两。系伊兄捐纳知州侯孝昌经手。当经降旨、令张师诚拏侯孝昌、及经手人犯、讯供解京质讯。兹据张师诚奏称、讯据侯孝昌供、伊与前任勒休知县陆元鏸之子陆以济相好。即央陆以济、请托丁知县、许以酬谢。伊将供结写就、交陆以济、转交丁知县、办理详报。后来谢银一千两。交陆以济、转交丁知县收受等语。陆以济系现任江西兴国县知县。听从侯孝昌、嘱托知县丁垣、过付银两。系侯际清赎罪案内要证。毓岱接奉此旨、即将该知县解任、派委妥员。迅速押解来京。归案质讯。毋稍迟延。将此谕令知之。
○河东河道总督严烺奏、秋后黄河水势叠次盛涨。各工抢护平稳。得旨、勉力巡防。不可稍有疏忽。
○命大学士曹振镛、充上书房总师傅。
○庚子。予阿巴哈纳尔贝勒玛哈巴拉故福晋祭如例。
○旌表守正捐躯山东平原县民王克谦女显姐。
○贷山海关八旗兵丁一年钱粮。修理官房。
○辛丑。谕内阁、本日吏部将侯际清赎罪案内、前任刑部堂司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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