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九(3/10)
○甲申。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以永定河堵筑漫口、迅速蒇工。知州周寿龄等、加衔升补有差。
○除奉天锦、宁远、二州县历年抛荒坍没地七百七十七顷有奇额赋。
○是日。驻跸秋澜行宫。
○乙酉。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赏跸路经过看守各行宫弁兵半月钱粮。
○是日。驻跸梁格庄行宫。
○丙戌。上恭谒泰陵。泰东陵。昌陵。俱未至碑亭。即降舆恸哭。步入隆恩门。诣宝城前行礼。躬奠哀恸。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均随行礼。
○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谕内阁、守护昌陵侍卫内。头等侍卫博勒庄额、二等侍卫穆兰保、三等侍卫祥福、四等侍卫图善、蓝翎侍卫倭什洪额、法先等。均已逾岁。着加恩令其回京。交领侍卫内大臣等验看。其内有尚能当差者。仍着在原品侍卫差使上行走。如有精力已衰。不能当差。以前曾在军营出力者。着交兵部查例办理外。其余精力衰迈者。着以原品休致。照上年所办之例。赏食马甲钱粮。
○又谕、阮元等奏、琼山县霉谷粜尽缴价。请分赔不敷例价一摺。广东琼山县徽变常平仓谷。共三万九千三百八十五石零。除粜存银七千六百五十四两零。按照该处例价。每石六钱九分计算。尚不敷例价银一万九千五百二十一两零。着于嘉庆十一年正月起。至道光二年七月十二日奏参之日止。历任道府及知县名下。照例各半分赔。道员应赔四成。银三千九百四两零。知府应赔六成。银五千八百五十六两零。知县应赔一半银两。除历任赔交银三千三百五十六两零。准其扣抵外。其余银六千四百四两零。内郑榕已赔银数。有盈无绌。免其再赔。余均按在任月日。分别着赔。其道府知县离省、及有事故各员。分别咨查现任及原旗籍。在各员并该家属名下饬追解粤。以接准部咨之日为始。勒限二年完缴。逾限不完。照例参追。此项霉谷。因各员拘泥不准擅动仓谷章程。并非经管不慎所致。历任各员。着免其查参。应买谷石。俟例价追完之日。立限分年买补。该县仓谷。嗣后按最先年分。挨次于递年春夏间出易。秋成买补还仓。并责成道府实力稽查。如有亏短。照例参办。毋稍徇隐。撤任知县孙有恒。前经降旨革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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