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一(14/16)
银两。未治以侵欺之罪。仍派领办事件。复呈请总督盐政、奏划辛巳壬午癸未三纲。拨抵悬垫及摊还息本二项。悬垫一款。共银九百四十四万七千五百余两。其中有不应提出分年之款。必须查明欠解京外各饷实数。以杜划抵侵欺之弊。至息本一项。共银七百七十二万二千二百余两。近年库存闲款。因总商领用过多。以致支绌。今令先缴本三百万两。余银另筹生息。若非专借公借。从何另筹。再专商领本多年。摊利已久。今仍令通纲先还。致众商摊本带利。重复亏累。又每年办贡办公。定限七十万两。向系按年为期。今忽改以五月十五日截止。前后套搭。以致领项复逾七十万之数。又辛壬癸三纲。内有给单筹还经费一百四十万两。尤系朦混支销等语。两淮悬垫息本各款。前经孙玉庭等、查明登覆。恳请恩施。朕念商人疲乏。格外施仁。当降旨准、其分纲分年、摊徵完款。兹该商郑同瑞、复以该总商等侵欺隐饰诸弊。黏单呈控。事关盐课帑项、至一千七百余万之多。如有那移朦混情事。是以朝廷调剂之恩。遂商人侵欺之计。不可不严行查办。着韩文绮、会同延隆、将原呈黏单内所控各款。秉公详查。据实具奏。不可稍有瞻徇含混。将此谕知韩文绮、并传谕延隆知之。
○铸给直隶大名镇磁州营都司关防。从前任总督颜检请也。
○贷山西灵邱、广灵、二县常平仓谷。以资兵食。
○癸亥。命于黑龙潭、觉生寺、设坛祈两。
○上诣觉生寺拈香。
○再临故成哲亲王永瑆等赐奠。
○还宫。
○御乾清宫。召读卷官入。亲阅定进呈十卷甲第。
○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孙玉庭奏报、续获枭犯胡大成等。得旨、查缉甚属认真。除恶务本。勿留余孽。
○以缉捕盐枭承审出力。准江苏同知万承纪、都司惠普恩等、送部引见。余擢用有差。
○甲子。上御太和殿传胪。赐一甲林召棠、王广荫、周开麒、三人进士及第。二甲杜受田等一百七人进士出身。三甲汪封渭等一百三十六人同进士出身。
○幸圆明园。
○旌表守正捐躯湖北枣阳县民韩有亮媳徐氏。
○乙丑。谕内阁、魏元煜等奏、江西各帮兑漕县仓。请援照苏松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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