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2/15)
取中一名。
○调镶蓝旗蒙古副都统那彦宝、为正红旗满洲副都统。以健锐营翼长巴哈布、为镶蓝旗蒙古副都统。
○命镶白旗蒙古副都统耆英、镶蓝旗汉军副都统英惠、管理圆明园八旗包衣三旗官兵进班。
○以阿克苏、乌什、屯田丰收。予员弁议叙。赏兵丁一月盐菜银。
○赏伊犁惠远城运粮兵丁一月盐菜银。
○旌表守正捐躯江苏萧县民高泳魁妻魏氏。
○庚子。上诣观德殿几筵前供奠。
○诣景仁宫问皇太后安。
○谕内阁、前次所保补放副都统人员。现在所余无多。着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尚书左都御史、都统等。各将所知之头等侍卫、八旗各营正参领、给事中、御史、各部院郎中内。堪胜副都统者。各保举一二员。出具切实考语。交兵部汇齐。照例带领引见。毋庸专摺具奏。必须人才出众、品行端方者。再行保奏。至所保之人。偶遇因公获咎。原保之人。不必议处。如有行私获罪者。惟原保之人是问。若所知不确。即毋庸保举。
○谕军机大臣等、吴璥等奏报、续得进占丈尺、并引河挑成分数一摺。仪封大工。自九月十七日、兴工进占以来。至十月十二日。东坝进口。续得十二丈。西坝续得十九丈。连前共已得六十三丈。挑穵引河一百三十三分。截至初十日。计工已有三分八厘。现在口门尚存一百三十三丈。吴璥等、当趁此天气和暖之时。督率官弁兵夫、赶紧工作。所进埽占。务期步步坚实。于迅速之中。加意慎重。其所穵引河。尤须一律深通。妥速趱办。勿误十一月内合龙之期。是为至要。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参奏陕西绥德州知州罗应庚。籍隶杭州。身家本不清白。曾充湖北知县永佑长随。川楚例内。冒籍顺天。朦捐县丞。发往陕西。其时军功冒滥。得洊升知县知州。后永佑又任陕西朝邑县知县。主仆同官。罗应庚、遂求认为师生。陕西官场。多有知其出身卑贱者。伊上年在绥德州任内。因买补仓谷。抑勒派买。百姓鬨闹。巡抚将伊撤回。又现任东城指挥徐珍。系其亲子。托为出嗣徐姓等语。罗应庚、以长随朦捐官职。在任又有抑勒派买情事。如果属实。均干法纪。伊浙籍杭州。其出身履历。乡党自能深悉。再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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