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3/33)
则由工部局
于要路多派巡捕,每处若干人,建造捕房,常川驻扎,瞭望界外。倘有远处成群来界乱人,即鸣警知会局中,派捕拘捆。租外边地则由华官派兵搭盖棚帐,常川驻守,弗令成群乱人闯入租界以内。
○忠良受戮记
袁爽秋京卿,许竹筼侍郎,于七月初三日奉旨处斩于菜市口。考其被祸之由:一则因连上三疏,痛底执政诸臣,并力言拳匪宜剿除,使馆宜保护,致犯端,刚等之忌。一则因某日当朝会时,皇上执其手而而谓之曰:“今日之事当如何?”许言:“皇上宜干纲独断,万不可听信妄言,致触列强之怒。”时太后适出见之,即有不豫色;然又顽固之辈,谓许亲于俄,甚至目许为俄党故其正法也,虽为李秉衡参奏言“许与袁违背廷意,擅改电谕,致南北异局,非斩之不足以震惕疆臣,尽其罪戾”等语,然已早伏于廷对之时,及平日“俄党”两字矣。
是日,监斩官为徐荫轩相国桐之公子徐承煜侍郎,因见二公尚是衣冠齐楚,比手下去之。许曰:“某等虽奉旨处斩,然尚未奉旨革职。况照例亦应穿戴衣冠,岂汝作官多年,此例尚未谙耶?”徐闻言,面为之赤,不语者久之。既而袁问曰:“吾二人死固无恨,况君要臣死,不死则不忠。然究竟所获何罪,而受大辟?请即见告!”徐怒叱之曰:“此岂容尔分辩之地,尚敢哓哓耶!尔所获罪,尔当自知,何烦吾言!”袁曰:“尔何必如此作态!吾二人虽死,留得清名于后世,他日自有公论。
但洋兵不久必来,尔父子恐亦万无生理,尔时候尔于地下可也。”于是二人遂从容就刑。
许袁死后,端,刚等犹有余怒,家人等均不敢收殓其尸。
翌日,为徐尚书用仪所见,不觉潸然泪下,遂命以棺木殓之。
而尚书之死,亦即肇端于此。未几,即由端,刚等加以莫须有之事以中伤之。尚书因是伏法。时有联京卿元者,亦因力奏自古无妖术能成大事之理,致伏上刑。呜呼!以忠告而不保其首领,虽有敢言之士,其能不使之箝口结舌哉!
至立尚书山,受祸尤奇。盖尚书住宅与使署相离不远,端,刚等以使署被围多日,而曾未闻其粒食告匮,此必有人暗中接济之者,因遂疑及尚书,谓其必穴地以私济外人。于是令拳匪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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