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12/32)
命义和拳作为先锋,剿灭洋人,我军为之后应云云。
闻者均为骇异。然自是以后,拳匪踪迹,即已遍布都城,较前愈盛矣。此可见拳匪入京,实由刚相之所召也。谓之罪魁,不亦宜哉?
自刚相回都后,未及数日,即有拳民数千人到京。某城门守者坚不肯纳,方争持间,忽有人持辅国公载澜令箭至,令守者入之,守者不敢违由是风声所播,相继而来者日以千计。
随处设立拳厂,坛场触目皆是。盖向仅一街一坛,或两三街一坛,既则一街三四坛,或五六坛矣。其设坛者,初惟匪徒为之,既则身家殷实者亦为之矣。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无地不团,并以“干”坎”两字为别“干”字遍体俱黄,“坎”字则所穿皆红色布,以尖角红旗悬于门上,书“奉旨义和团练”或“义和神拳”字样。其旗之长方者,或书“助清灭洋”,或书“替天行道”。每团多则数百人,少则百余人。其坛主之富厚者,更为其党制备衣履刀矛。装束一如戏中之武生,恒执木棍,招摇过市,美其名曰二郎神棍。
端邸见拳民日众,遂奏请以庄邸载勋及刚毅统率之,而以英年载澜为之副,会同办理,自是兵匪合而为一,而抢掠焚杀之事起矣。
○兵匪焚掠京师记
拳匪既云集京师,更有董福祥义弟陕人李来中者,从中指挥,由是兵匪遂合而为一,益肆无忌惮,任意焚掠,作为与发匪直无二致。爰辑兵匪焚掠京师记,以为后日之考证焉。
五月十六日,拳匪以外城姚家井一带教民,已先期避入使馆,不得肆其荼毒,遂于是晚将该处所有教民房屋尽付之一炬。
其彰仪门外西人跑马厅,亦同于是晚一并焚烧,是为拳匪在京纵火之始。翌日,拳匪即扑交民巷,被西人枪毙八人。至晚,忽四处起火,崇文门内所有教堂皆焚。堂中教士,早经避往使署,故未遭害。惟教民及家属约二三百人,则均被戕杀,情形甚惨是日又烧灯市口及勾栏胡同等处洋房,火光甚盛,直至天明,犹然烟焰满天,余火未息。
十八日,复焚顺治门外教堂。其大栅栏等处教民所开之店铺数家,亦遭焚毁。叫嚣之声,达旦不绝十九日晚,拳匪又进攻奥国使馆是日拳匪死伤者甚多,自顾逃遁不暇,故未纵火。而喊杀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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