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史编年辑录三(2/27)
罪戾,赦其过失,救其灾患,赏其德刑,教其不及。小国不困,怀服如归。是故作坛以昭其功,宣告后人,无怠于德。小适大有五恶:说其罪戾,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共其职贡,从其时命。不然,则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皆小国之祸也。焉用作坛以昭其祸。所以告子孙,无昭祸焉可也。”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伯有往劳于黄崖,不敬。穆叔曰:“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寘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左传 襄公二十八年》
前544年,周景王元年,郑简公22年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春秋 襄公二十九年》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于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
葬灵王。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东西南北,谁敢宁处?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
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
〔吴公子札〕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紵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逾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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