皎然诗议(1/7)
诗议 唐 僧皎然
《诗议》一卷,或称《诗义》,唐僧皎然撰。《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于集部文史类。《新唐书》著录于文史类,称皎然《诗式》五卷,《诗评》三卷,《通志艺文略》亦作三卷。《宋秘书省四库阙书目》著录于别集类,《宋史艺文志》著录于文史类,均作“《诗评》一卷”。《文镜秘府论》引皎然语颇多,亦云出自“《诗议》”。义、议音同,评、议义近,故《诗义》、《诗议》、《诗评》盖即一书。至于上述各书所载卷数不同,疑今传本已有残缺,非原书全貌。
皎然(生卒年不详,或云七二○——七九八),字清昼,晚年以字行,简称昼。吴兴(今浙江长兴)人。俗姓谢。五代宋谢灵运之十世孙。与颜真卿、韦应物、李端等同时。据其诗及《唐才子传》,他生活的年代主要在大历(公元七六六年)至贞元(公元八○四年)之间。
《诗议》与《诗式》同出皎然之手,相通之处甚多,两者区别在于《诗议》偏于评论格律,《诗式》偏于提示品式。
《诗议》首论三、四、五、六、七言诗的起源,其中提到“建安三祖七子,五言始成”,“七言萌于汉代五言之作”,这是很正确的见解。皎然说:“正始何晏、嵇、阮之俦,渐浮侈矣。晋世尤尚绮靡,宋初文格与晋相去更憔悴矣。”在他看来,诗风的演变从魏晋开始,可谓每况愈下,日趋绮弱。在《论境象》中,谈到诗的意境并非虚实难明,不可捉摸,而是可以偶虚,可以偶实,有可睹可闻的一面。
《诗议》在论诗的格式方面,既诠解了极普通的六种对偶方式,即的名对,双拟对,隔句对,联绵对,互成对,类对体(异类对),又创说了较宽泛的八种对偶方式,即邻近、交络、当句、含境、背体、偏对、假对、双虚实对。皎然的对偶说是在前人基础上的一种修正学说,旨在反对律家的拘泥对偶,所谓“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常所病也”。
《诗议》在《诗有二俗》中,反对诗歌用词鄙俚,一味使用古今相传的陈词旧语,但他也不同意“今人所以不及古者,病于丽词”的片面看法,主张先于意,后于语,即首先在于立意,然后再在造语方面下功夫。皎然提倡自对属对,并不是听任自然,而是追求自然,反对“诗不要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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