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法院传票(1/3)
韩洁被公司开除后,心情低落地回到家中。接下来的日子,她四处奔波找工作,却处处碰壁,而生活的压力也如影随形。
这天,韩洁刚从外面找工作回来,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快递员便送来了一份文件。她疑惑地打开,竟然是法院的传票。原来,公司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赔偿老板的医药费 50000 元,以及精神损失费 30000 元。
看到传票上的金额和条款,韩洁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差点昏了过去。
开庭那天,韩洁怀着沉重的心情走进法庭。法庭里气氛庄严肃穆,她站在被告席上,穿着一身陈旧但干净的衣服,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面容憔悴,眼神中满是疲惫与惶恐。
公司的法务总监兼原告律师李涛在原告席上,表情严肃,条理清晰地阐述着案件经过:“尊敬的法官,此次事件中,被告韩洁在公司办公期间,未能妥善照顾其丈夫童瑞,导致童瑞的行为致使公司老板受伤。老板因头部撞击桌角,造成多处损伤,不仅承受了身体上的痛苦,在精神层面也受到极大创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前期已垫付部分费用,但后续的治疗及恢复仍需要大量资金。因此,我方要求被告韩洁赔偿医药费 50000 元以及精神损失费 30000 元。”李涛言辞恳切,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
轮到韩洁发言时,她嘴唇颤抖,声音微弱:“法官大人,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丈夫童瑞之前因为我的失误脑部受伤,变成如今这样,生活不能自理,我一直都在努力照顾他。那天在公司,我实在是没看住他……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我现在被公司开除了,没有收入来源,家里的积蓄早就花光了,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啊……”说到这里,韩洁再也抑制不住情绪,泪水夺眶而出。
法官表情凝重,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与辩论后,最终宣判:“依据现有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韩洁需在一个月内赔偿原告公司医药费 50000 元、精神损失费 30000 元,共计 80000 元整。”
判决结果下来后,韩洁如遭雷击。这巨额的赔偿款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一个月的期限很快过去,韩洁依旧分文未凑齐。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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