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6/15)
衆諸聞食〈止〉宣。」其帶。皆以紫綾爲之。長各八尺。其二端。以金泥書恕字。賜五位已上。其以才伎并貢獻叙位者。不在賜限。但藤原氏者。雖未成人。皆賜之。
甲辰。從五位上奈癸王爲正親正。」大宰府言。此府人物殷繁。天下之一都會也。子弟之徒。學者稍衆。而府庫但蓄五經。未有三史正本。渉獵之人。其道不廣。伏乞。列代諸史。各給一本。傳習管内。以興學業。詔賜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晋書各一部。」讃岐國香川郡人秦勝倉下等五十二人賜姓秦原公。
己酉。車駕幸飽浪宮。
辛亥。進幸由義宮。
癸丑。以從四位下藤原朝臣雄田麻呂爲河内守。左中弁右兵衛督内匠頭並如故。
乙夘。權建肆廛於龍華寺以西川上。而駆河内市人以居之。陪從五位已上以私玩好交關其間。車駕臨之。以爲遊覽。難波宮綿二万屯。塩卅石。施入龍華寺。
辛酉。賜陪從仕丁仕女已上及僧都已下綿有差。
壬戌。授无位上村主刀自女從五位下。時年九十九。優高年也。
癸亥。大和國造正四位下大和宿祢長岡卒。刑部少輔從五位上五百足之子也。少好刑名之學。兼能属文。靈龜二年。入唐請益。凝滯之處。多有發明。當時言法令者。就長岡而質之。勝寳年中。改忌寸賜宿祢。寶字初。仕至正五位下民部大輔兼坤宮大忠。四年遷河内守。政無仁惠。吏民患之。其後授從四位下。以散位還第。八年任右京大夫。以年老自辞去職。景雲二年。賀正之宴。有詔特侍殿上。時鬢髮未衰。進退無■。天皇問之曰。卿年幾。長岡避席言曰。今日方登八十。天皇嘉嘆者久之。御製授正四位下。▼是日。賜配智識寺今良二人。四天王寺奴婢十二人。爵人三級。
甲子。詔以由義宮爲西京。河内國爲河内職。賜高年七十已上者物。免當國今年調。大縣。若江二郡田租。安宿。志紀二郡田租之半。又當國犯死罪已下。並從赦除。仍賜弓削御淨朝臣清入等。并供事國郡司軍毅爵一級。」授正三位弓削御淨朝臣清人從二位。從四位下藤原朝臣雄田麻呂從四位上。從五位上弓削御淨朝臣廣方。葛井連道依並正五位下。從五位下紀朝臣廣庭。弓削御淨朝臣秋麻呂。弓削御淨朝臣塩麻呂並從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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