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2/10)
問渤海國王。朕以寡徳虔奉寳圖。亭毒黎民。照臨八極。王僻居海外。遠使入朝。丹心至明。深可嘉尚。但省來啓。無稱臣名。仍尋高麗舊記。國平之日。上表文云。族惟兄弟。義則君臣。或乞援兵。或賀踐祚。修朝聘之恒式。効忠款之懇誠。故先朝善其貞節。待以殊恩。榮命之隆。日新無絶。想所知之。何假一二言也。由是。先廻之後。既賜勅書。何其今歳之朝。重無上表。以礼進退。彼此共同。王熟思之。季夏甚熱。比無恙也。使人今還。指宣往意。并賜物如別。」陸奧國牡鹿郡人外正六位下丸子牛麻呂。正七位上丸子豊嶋等廿四人賜牡鹿連姓。
秋七月庚戌。散位從四位下紀朝臣清人卒。
戊午。左京人正八位上石上部君男嶋等■七人言。己親父登与。以去大寳元年。賜上毛野坂本君姓。而子孫等籍帳猶注石上部君。於理不安。望請。隨父姓欲改正之。詔許焉。
八月癸巳。陸奧國人大初位下丸子嶋足賜牡鹿連姓。
九月戊戌朔。无位板持連眞釣獻錢百万。授外從五位下。
壬寅。攝津國御津村南風大吹。潮水暴溢。壞損廬舍一百十餘區。漂沒百姓五百六十餘人。並加賑恤。仍追海濱居民遷置於京中空地。
乙丑。從四位上石川朝臣年足。授從三位。爲大宰帥。從四位上紀朝臣飯麻呂爲大貳。
冬十月壬申。散位從四位下紀朝臣宇美卒。
甲戌。中務卿從三位栗栖王薨。二品長親王之子也。
十一月己亥。尾張國獻白龜。
十二月丁丑。免攝津國遭潮諸郡今年田租。
己夘。西海道諸國。秋稼多損。仍免今年田租。
六年春正月丁酉朔。上野國獻白烏。」宴五位已上於内裏。賜祿有差。
辛丑。行幸東大寺。燃燈二萬。勅曰。初元啓暦。獻歳登春。天地行仁。動植霑惠。古昔。明主應此良辰。必布時和。廣施慈命。朕雖薄徳。何不由茲。可大赦天下。其八虐。故殺人。私鑄錢。強盜竊盜。常赦所不原者。不在赦例。但入死者皆減一等。
癸夘。天皇御東院宴五位已上。有勅。召正五位下多治眞人家主。從五位下大伴宿祢麻呂二人於御前。特賜四位當色。令在四位之列。即授從四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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