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伊璧鸠鲁(3/21)
25 如果你排斥任何单个感觉,而不区别开某些意见的结论是关于等待证明的现象的,另一些结论是为感觉或感情所实际给予的,或者为心灵的每个直观认识所给予的,那么你就会把一切别的感觉同无根据的意见混同起来,从而排斥了每一个判断的标准。
26 如果在那些由于你的意见而产生的观念里,你承认待证实的观念与本身具有直接确实性的观念同样可靠,你就会不免于错误;因为这样一来,你就在评判真确的意见与错误的意见时,保持着完全的模糊。
27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使我们的每一个动作取决于自然的主要目的,而离开这个目的去找寻或躲避一些别的对象,我们言行之间就会缺少一致性。
28 在智慧提供给整个人生的一切幸福之中,以获得友谊为最重要。
29 这一个意见也鼓励人相信没有一种可怕的东西是永存的,甚至没有一种可怕的东西是持久的,它也使我们看清,在注定给我们的生活条件中,友谊最能增进我们的安全。
30 有些欲望是自然的和必要的,有些是自然的而不必要的,又有些是既非自然又非必要的,它们的存在是由于空洞的意见而来。
31 那些未得满足而并不引起痛苦的欲望是不必要的。当这些欲望显得难以满足或似乎要产生祸害时,是很容易平息它们的。
32 当自然的欲望剧烈而倔强,但是不满足它们并不引起痛苦的时候,便足以证明其中混有虚浮的意见;因为那时的剧烈而倔强的力量并非生自这些欲望的本性,而是生自人的虚浮的意见。
33 自然的公正,乃是引导人们避免彼此伤害和受害的互利的约定。
34 对于那些不能相约彼此不伤害的动物,是没有公正或不公正这种东西的。如果有一些民族的分子不能或不愿有一种尊重相互利益的约定,则上述情形对于这些民族也是一样。
35 公正没有独立的存在,而是由相互约定而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正就成立了。
36 不公正并非本来就是坏的;其所以坏,只是因为有一种畏惧随之而来:怕不能逃避那奉命惩罚行为不公正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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