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亚里士多德(6/77)
,也将属于那一般地研究最基本的实体的人的工作范围之内。物理学194也是“智慧”的一种,但它不是第一种195。————有些企图讨论真理应该在什么条件下被承认的人,乃是由于缺乏逻辑的训练,因为,当他们开始一门专门研究时,他们本来就应该已经认识这些东西,而不应该是听这门科学的讲授时才研究这些东西。
所以,很显然,研究三段论式的原理,也是一件属于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说,是研究所有实体的本性的人的工作。但是,对于各个“种”认识得最好的人,应该能说出他的研究对象的最确切的原理,所以,以作为存在者的存在物为研究对象的人,应该能够说出一切东西的最确切的原理。这就是哲学家。而一切东西的最确切的原理,乃是那不可能被人们弄错的原理。因为这样一种原理必须是既被认识得最透彻的(因为任何人对于自己所不认识的东西都可以出错误),又不是假言的。因为每一个对任何存在的东西有所理解的人所必定有的原理,就不是一个假定;而对一切东西都有所认识的人所必须认识的东西,当他开始一门特殊研究时,他应该先已经拥有了它。所以很显然,这样的原理是一切原理中最确切可靠的;这是什么原理,现在让我们来指出。它就是:同一个属性,不能在同一个时候,在同一方面,既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个主体;为了防御辩证的反驳,我们必须预先想到以后还可以对这个原理加上的一些必要的限制。那么,这就是一切原理中最确切可靠的,因为它符合了上面所提出的规定。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相信同一个东西既存在又不存在,像有人以为赫拉克利特所主张那样。因为一个人所说的,他自己不一定相信;而如果相反的属性不可能同时属于同一个主体(在这个前提中,也必须预先假定一些通常的限制),并且如果一个跟另一个意见相矛盾的意见乃是与它相反的,很显然,同一个人就不可能在同一个时候相信同一个东西既存在又不存在,因为如果一个人在这一点上面弄错了,他就会同时持有相反的意见。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凡是从事一种论证的人,都把论证归结到这一点上,作为最终的信仰。因为自然而然地它甚至是其他所有公理的。
〔科学分类的原则〕
4 〔同上,第六卷,第一章,页1025b——102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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