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10/13)
臣等所敢擅议削减。谨按原报数目。缮具总册暨比较总表呈览。从之。
○两江总督张人骏奏、江甯调查局。系光绪三十四年设立。于本年五月截止。将所办案档移交统计处。厘定办事章程二十二条。全省统计应办法制。即责成该处科长各参事办理。自七月起。每年划定经费银九千六百两。闰月照加。下所司知之。
○湖广总督瑞澂奏、鄂省绿营。业经裁汰。所有绿营田地产业。及台垒营房马厂各基地。前准陆军部电开应查明变价。以备扩充新军。惟鄂省各属城治各级审判厅。及府治应设之地方监狱。遵照法部章程。概不建造就裁废官署修改。监狱虽应特建。亦以废署官地拨用。现经各属调查。有可就官署改办者。有须拨营署操场修建者。若营署操场属于军费范围。则须另行购地建筑。为费不资。兹拟先就别项官署官地拨用。如实无相当之处。始酌用营署操场。下部知之。
○广西左江镇总兵李永芳因病解职。实授龙觐光为广西左江镇总兵官。
○命翰林院编修夏寿田等调归四川差遣。从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端方请也。
○以延欠公款。已革湖北通城县知县熊家琪籍产备抵。
○豁免云南宝甯被旱地方应徵秋粮。蠲缓甯。嵩明。蒙自。建水。四州县被水地方钱粮。
○丙午。谕内阁、电寄赵尔丰、据电奏、署重庆府知府钮传善。弹压匪党。动协机宜。练勇筹防。深资得力。拟请暂留署任。俟军事平定。再饬赴滇等语。着照所请。
○又谕、沈瑜庆电奏、黔军到川。尚无一定处所。究应驻扎何处等语。着赵尔丰察看匪势。酌定该军驻扎处所。随时相机调遣。
○两江总督张人骏奏、参酌外省官制。遵陈管见。查地方官制。东西列国不同。其大别有二。一曰中央集权。一曰地方分权。大抵各因其地势国情历史沿革而异。衡之我国情势。均未恰合。中国疆域之大。为各国所无。俄之大乃兼藩服言之。本土实小于中国。且各国交通便利。故可纯用中央集权。中国则不能。若全国千余州县皆直隶京师。势必涣散无纪。是极端中央集权。不可行也。至西国联邦制度。各邦自有政府。上国仅同盟主。纯乎地方分权。中国仿行之将如唐末藩镇。有尾大不掉之虞。是极端地方分权。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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