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5/10)
御史两次所奏。实属莠言乱政。有妨大局。亲贵重臣。固不应任意诋诬。即内外大臣名誉所关。亦不当轻于污蔑。似此信口雌黄。意在沽名。实不称言官之职。江春霖着回原衙门行走。以示薄惩。
○东三省总督锡良等奏、通筹全省狱政。拟请变通成法。次第举办。现拟办法五事。一规定饬建监狱地域。一扩充看守所范围。一规定管狱吏。一筹画经费。一造就狱官。下所司议。
○又奏、安奉铁路沿蝱滟戋一带。绵一■旦六百余里。尚无相当警察。业经督饬交涉使悉心筹议。由省城警局挑选巡警三百八十九名。设立总局。另设分局四处。派出所三十处。于去年十二月一律成立。所需经费。应请作正开销。下部知之。
○命邮传部尚书徐世昌协办大学士。
○命内阁学士吴郁生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
○以记名总兵马文翰为湖南永州镇总兵官。
○以滥刑勒罚。革署湖北随州州判陈铭鼎职。
○命贝勒毓朗带领侍<目辟>行<匧心>口<韦未><夗贝>十员。往奠故克勤郡王崧杰茶酒。予祭葬。谥曰顺。
○以因公惨毙。予湖北襄阳县典史张源优恤。
○甲子。谕内阁、前经谕令建言诸臣。毋得怀挟私见。及毛举细故。傥敢任意尝试必予惩处。该言官等应如何敬谨懔遵。乃昨据御史江春霖奏倢■<曰融>■<石木>庆亲王奕劻。并明白回奏各摺。牵涉琐事。罗织多人。以毫无确据之言。肆意诬蔑殊属有妨大局。本应予以重惩。姑念该御史平日戆直。尚无劣奣<虘阝>亦。是以从宽。祇令其回原衙门行走。朝廷于用舍大权。斟酌至当。毫无容心。兹据陈田、赵炳麟、胡思敬等、奏请收回成命。暂予优容。留任效用之处。着毋庸议。
○谕军机大臣等、广西提督龙济光、现在精力是否健壮。平日声名如何。于防务有无整顿。是否能胜边要之任。着张鸣岐确切查明。据实覆奏。寻奏、该提臣年甫四十三。精力正壮。历任所至。声名亦好。秉性忠诚。在桂多年。情形熟悉。似堪胜任。报闻。
○又谕、电寄瑞澂、据电奏、因病未痊。请开署缺等语。瑞澂在上海就医。距湖北较近。着暂缓来京陛见。先行力疾赴任。俟病势大痊。再行请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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