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人物志(56/190)
父仲複。初為邑庠,才氣過人,嫻韜略,去文就武,更名斌中,康熙己酉武舉。生臨一歲而孤,母與兄攜遷川北。已入泮,念先人廬墓在榮昌,康熙五十四年,棄衿歸複,入庠食餼。乾隆十七年貢生,教授生徒,留心經史,怡然自樂。
敖馨祖乾隆乙酉,選拔廷試第二,簽發北河知縣,借補大名河工縣丞。問民疾苦,時病疫,捐廉賑救,全活至多。充科試提調官,有勢家子以三百金囑請連號,堅拒不納,其廉介類如此。後奉諱家居,邑令朱
重其人,延致署中,累月不問公事,亦無所私幹。生平以善書名,相國曹秀先曾贈有《吏隱風流》,敖器之,愛拈退筆,寫陶詩之句。
敖時忭乾隆丁酉選拔朝考一等,選郫縣教諭,升廣西修仁縣知縣。教養有方,民皆守法,囹圄空虛六年有餘。保升太平府養利州知州。
余文謨《通志》:字昭庵,號申之,乾隆辛卯舉人。初任湖南新田縣知縣,後選陝西韓城縣知縣。時教匪摽掠陝境,文謨隨營承辦軍務,頗著勞績。嗣因病故,陝撫題請,奉旨照陣亡例議恤。贈同知銜,蔭一子入監讀書。
王淑中字心傳,乾隆壬子舉人,嘉慶己巳補名山教諭。來學者每歲百餘人,癸卯孝廉羅聲宏、丙子副車周宗泗、辛巳舉人楊桂修皆其所裁成也。道光壬午卒於官,士民執紼送喪,舟既發,猶望江哭踴。生平以程朱為式,辟仙佛、崇儒術雲。
喻 芬湖北試用通判,曆署襄陽府清軍同知,才幹明敏,諸大憲皆器重之。嘉慶間,委判松滋、枝江淤田,厘清兩縣疆理界限,民為立生祠祀之。
綦江縣
張 藻《通志》:號好修,拔貢生,由宗人府教習官永寧縣教諭,升河南林縣知縣。時值歲饑,藻為發常平倉賑濟,民懷其德。
王 禮湖廣鄖陽房縣人,康熙間為陽平關千總。逆藩吳三桂之變,偽四川路將軍鄭某強給箚授以會川鎮遊擊,有傾誠向慕率眾來歸之語,使者洶洶至,禮大叱之。嗣聞提督鄭蛟麟等俱叛降,遂棄官入綦,隱于牟坪,絕口不言世事。禮有妻及四子相失,不知所在。亂定後,其三子曰洪祿,覓至綦,父子同居。祿又訪其兄洪遂之子銓來歸。卒年六十餘,遂家于綦。
陳 銘字書紳,綦江人,嘉慶壬戌進士,任浙江新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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