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食貨志(19/29)
軍特成額奏請,酌留未經變價之義倉,存貯民間,以資接濟。得旨允行。
按:川省常平倉穀,自乾隆十四年正月奉准部諮,照雍正九年舊額,通共應貯穀一百二萬九千八百石。因定額後建始縣改隸湖廣,川省複設酉陽州、秀山縣並九姓長官司,貯穀無多,議請加貯四千石,打箭爐留貯米三百四十五石一鬥六升零,共米穀一百三萬四千一百四十五石一鬥六升零,又溢谷作為加貯,共十四萬七千八百六十七石一鬥四升零。又自乾隆四年俊秀捐穀起至十八年,加捐谷六十萬石,陸續收捐代捐,於二十八年收納完足。後雖疊次軍興,碾運而買補易還,額貯要無虧缺。茲將重慶府屬州縣現貯倉穀並社、義各穀數臚列於後,以征儲偫之裕焉。
重慶府,豐裕倉在府署後,計二十九廒,額貯倉鬥谷一萬六百九十石零一鬥。
巴縣,常平倉在縣署頭門內左側,計二十一廒,額貯倉鬥谷一萬一千四百零五石七鬥;監倉在學院署後,計一百三十廒,額貯倉鬥谷六萬一千一十二石七鬥八合。三處共八萬四千一百八石五鬥零八合。本城義倉二十二廒,在府署後,貯倉鬥租穀三千零九十二石二鬥五升;白市驛義倉十二廒,在文昌宮左側,貯倉鬥租穀三千九百二十九石;木洞鎮義倉九廒,在巡檢署後,貯倉鬥租穀二千九百七十八石七鬥五升。本城社倉十四廒,在府署後,額貯倉鬥穀六千六百八十二石一鬥九升二合八勺,嘉慶二十五年奉文,歸併本城、白市驛、木洞鎮三處。白市驛社倉四廒在文昌宮左側,額貯倉鬥穀一千九百八十五石四鬥二升七合二勺,木洞鎮社倉七廒在司署後,額貯倉鬥谷二錢九百八十一石八鬥九升二合。
江津縣,常平監倉谷共五萬八千石,社倉谷一萬四千五百四十九石二鬥一升。
長壽縣,常平監倉谷共四萬四千石,社倉穀五千四百七十一石一鬥一升二合六勺。
永川縣,常平監倉穀共六千五百九十石,社倉谷一萬五百四十四石九鬥一升一合九抄。
榮昌縣,常平監倉穀共六千二十石,社倉谷一萬二千六百九九石七合八勺。
附:明榮昌縣《新建廣積倉記》,重慶府榮昌縣儒學訓導(名缺)、貴州黎平府知府邑人(名缺)。河南南陽府唐縣教諭邑人(名缺)、邑舊有倉儲 “豐積 ”在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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