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食貨志(17/29)
藏之,既而還其貸於府,而以其息為社倉。行之數年,人以為便。淳熙中,先生為浙東常平使者,以職入對,因條其事奏之,孝宗深嘉其意,頒之天下。於是所在好事,往往各以其私穀推行,以應詔旨。仁聖之澤,無遠不被,人到於今賴之。近年以來,吾鄉之士摹而為之者三,趙飛鳳兄弟行之龍多,景元一等行之巴川,陳孜等行之巴嶽之下。行之巴川者,合二十家,為錢一千緡,歲得谷三百石。登熟則以價糴之,擇一人以掌其穀之數。期月穀價暴貴,細民不易,則收三分之息而糶之,以濟貧弱,以平市價,又擇一人以掌其緡之錢藏。明年其時,複行其事,歲以為常。因其鄉俗之便,變而通之,于先生條目,雖若稍異,然其所以惠利窮困之意,大抵同也。吾鄉地勢高仰,無堤堰陂塘之利,世所謂雷鳴田者。五日不雨則枯,十日不雨則槁,故豐年常少,而凶年常多。比年穀價騰踴,比之往時,不啻三倍,然人心不厭,猶有閉糶以待善價者。而此二十家者,乃獨不然,豈不足以羞其心、愧其顏,使知所勸慕?然則是倉之設,不惟可利濟於人,而所以補益名教之功,亦不為小矣。於是景元一來言曰:“是二十家者,其心固未嘗不一也,而數年之後,不能保其無倦;他日,子孫又不能保其行之不廢。願一言記之,庶知所警懼而傳之無窮也。先正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乘時射利者,壟斷之賤夫也;細民之艱棘,而思有以惠利之者,仁人君子之用心也。使夫任事者因之貪鄙苟賤,從而賤之,因其用心之近於仁人君子,而時加貴重之,則孰不勉於為善?又安用記為也?雖然,或有所未暇矣;無已,則有一焉。今二十家之所以為此者,是必有聞於前賢矣。且人物之生,本同於一氣也。見其一原也,則於人也,豈不如兄弟?於物也,豈不如鄉黨儕輩?《詩》雲“兄弟孔懷”,又雲 “兄弟急難”。行道之人,顛連無告而莫之顧者有矣,未有兄弟顛連無告而不為之惻然動心者也。故凡二十家所以不約而同者,非有見於此耶?既開其始,欲戒其終,且使後世子孫循之不廢,則莫若讀書而講學。讀書則理明義精,講學則行著習察,仁民愛物之心愈久愈光大矣。夫如是,窮則行之一鄉,達則行之一國,以至推之當世,是烏可得而已哉。故曰:“欲戒其終,且使後世子孫循之不廢,莫若讀書而講學”,皆應曰:“然”。遂書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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