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食貨志(15/29)
防也。然腹地有茶,漢人或可無茶,邊地無茶,番人斷不可無茶,故邊引易行,而腹引常滯。先此議茶法者曰: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給,以存羈縻節制之意是矣,乃邊引愈少,私販愈多,只為奸人作利屯耳。又曰:四川茶法不縮,即陝西馬政有妨,此猶未深考。夫番地最廣,近者彌月,遠者彌年,陝西洮、泯與松潘接境,與黎、雅邈不相及,今不增松潘而增黎、雅之引,于陝西馬政何妨?自隆慶三年始,將原引五萬減去一萬二千道,于黎、雅邊引加一萬道,每引量加一錢,稅銀已充舊額,而邊腹相安矣。
國初,四川行茶,舊額新增共十萬六千百二十七引,額征銀萬三千一百二十八兩三錢七分五厘,稅銀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二兩三錢七分八厘。康熙二十六年,增邊、腹引萬有一百五引,二十九年複增二千四百二十三引。按:川省行茶,邊腹土引每張征課銀一錢二分五厘,邊引每張徵稅銀四錢七分二厘,腹引
每張二錢五分,土引每張三錢六分一厘,三引共一十三萬九千三百五十四張,課銀一萬七千四百一十九兩二錢五分,稅銀五萬八千七百八十九兩四錢一分四厘。今將重慶府屬邊腹土引張課稅銀兩、現行實數及收買發賣各地方備載于左:
重慶府屬
江津縣,行茶邊引一百張,共徵稅銀四十七兩二錢,於本縣買配正附茶斤,運至松潘廳發賣。腹引四十四張,共徵稅銀一十一兩,於本縣買配正附茶斤,運至永川、璧山等縣發賣。二引共征課銀十八兩。
永川縣,行茶腹引四十八張,共徵稅銀一十二兩,課銀六兩,於本縣買配茶斤發賣。綦江縣,行茶腹引三十張,共徵稅銀七兩五錢,課銀三兩七錢五分,於本縣買配正附茶斤,運至重慶府發賣。
南川縣,行茶邊引二十張,共徵稅銀九兩四錢四分,於本縣買配茶斤發賣。腹引二百七十張,共徵稅銀六十七兩五錢,於本縣配正附茶斤,運至巴縣、合州發賣。二引共征課銀三十六兩二錢五分。
銅梁縣,行茶腹引五十二張,共徵稅銀十三兩,課銀六兩五錢,于南川縣買配正附茶斤,運至本縣屬安居等處發賣。合州,行茶腹引四十張,共徵稅銀十兩,課銀五兩,于南川縣買配正附茶斤,運回本州發賣。涪州,行茶腹引四十五張,共徵稅銀十一兩二錢五分,課銀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