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輿地志(14/105)
之綦江也。《明統志》:不經詳別,致山川古跡混雜不明,今據《元史》改正。
合 州 巴子故城。《括地志》雲1:在合州、石鏡縣南,故墊江縣也。宋淳祐三年,制置使餘玠徙城釣魚山。元至元二十二年,複還故治。明成化中,知州唐珣沿瑞應山麓砌石城,高一丈七尺,週一十六里二分,計二千九百一十六丈,門十二。嘉靖十八年,同知黎一夔、知州唐宗1此處應為顧野五所著《輿地志》,非唐李泰《括地志》。
元塞三門。萬曆三年,知州史修復塞觀德門,今存八門。國朝乾隆三十一年,知州王爾鑒、冀宣明、段琪、黃叔顯重修。五十三年知州周澄、嘉慶八年知州吳士淳先後補修,增高七尺。二十四年,知州紀大奎補修,又增二尺有奇。
巴子城《華陽國志》:巴子或治墊江,在巴郡西北,中水西百里。顧野王。《括地志》:巴子故都在石鏡縣南五里。《九域志》:舊傳楚襄王滅巴子,封庶子于濮江之南,號銅梁侯即此。石鏡廢縣即今州治。魏恭帝三年,改縣為石鏡,以涪水北有圓石似鏡,因名。宋初,改曰石照。明初,省縣入州。赤水廢縣《一統志》:在州西。隋開皇八年置,屬涪陵郡。唐屬合州。宋熙寧四年,省入銅梁;七年,複置。元至元二十年,併入石照。《舊志》:按《九域志》,在合州西北一百三十里。蓋宋時,又徙而北也。
宋王城州治即巴子城,《圖經》誤作宋王城。涪 州 明宣德中,知州邵賢始創土城。成化初,砌以石,高一丈八尺,週四里,計七百二十丈,門五。國朝康熙二十四年修葺。乾隆二十九年,知州陳于上重修。枳縣故城《一統志》:在州西古巴邑,漢置枳縣。晉永和中,為涪陵郡治。後周廢入巴縣。隋於此置涪陵縣。唐宋為涪州治。元省。《輿地紀勝》:故枳城在巴縣東北一百十五里。漢平廢縣《寰宇記》:漢平縣在今涪州東一百二十里,羅浮山北,岷江之南,白水入江處。開元三年,移入涪陵。武隆廢縣《元和志》:武隆縣西北,至涪州二百五十里,本漢涪陵縣地。武德元年分立。《舊志》康熙七年,歸併涪州,設巡司,有城,週二里有奇,在州南一百七十里。
溫山廢縣《新唐志》:涪州有溫山縣,本屬南潾州,亦武德初所置。《九域志》:熙寧三年省為鎮,入涪陵。《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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