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问答节略(1/4)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午后两点半钟,仍在原所与伊藤、陆奥委会议。
李云:承备馆舍甚佳,有宾至如归之乐。谢甚!
陆云:前备行厨相待,乃中堂辞却,只得遵命。
伊云:中堂昨交停战节略,现已备复。
即将英文朗诵;另备华文交参议阅后转呈。
陆云:英文字句较为明晰。
罗道即将英丈译诵一遍。
李云:现在日军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处,何以所拟停战条款内竟欲占据?
伊云:凡议停战,两国应均沾利益;华军以停战为有益,故我军应据此三处为质。
李云:三处华军甚多,日军往据,彼将何往?
伊云:任往何处;两军惟须先定相距之界。
李云:两军相近易生衅端;天津衙门甚多,官又将何为?
伊云:此系停战约内之细目,不便先议;试问所开各款,可照办否?
李云:虽为细目,亦须问明;且所关甚重要,话不可不先说。
伊云:请中堂仔细推敲,再行作复。
李云:天津系通商口岸,日本亦将管辖否?
伊云:可暂归日本管理。
李云:日兵到津,将住何处?
伊云:俟华兵退出,即住华兵营盘;如不敷住,可添盖兵房。
李云:如此,岂非久踞乎?
伊云:视停战之久暂而定。
李云:停战之期谁定?
伊云:两国互商;但不能过久。
李云:所据不久,三处何必让出?且三处皆系险要之地,若停战期满和议不成,则日军先已据此,岂非反客为主?
伊云:停战期满和议已成,当即退出。
李云:中、日系兄弟之邦,所开停战条款未免凌逼太甚!除所开各款外,尚有别样办法否?
伊云:别样办法,现未想及。当此两国相争,日军备攻各处;今若遽尔停战,实于日本兵力有碍。故议及停战,必须有险要为质,方不吃亏。总之,停战公例分别两种:一则各处一律停战,一则惟议数处停战;中堂所拟乃一律停战也?
李云:可否先议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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